騄駬之良,臧獲御之,則馬反自恣,而人弗能制矣。故治者不貴其自是,而貴其不得為非也。故曰:勿使可欲,毋曰弗求,勿使可奪,毋曰不爭。如此,則人材釋而公道行矣。美者正於度,而不足者建於用,故海內可一也。夫釋職事而聽非譽,棄公勞而用朋黨,則奇材佻長而幹次,守官者雍遏而不進。如此,則民俗亂於國,而功臣爭於朝。
故法律度量者,人主之所以執下,釋之而不用,是猶無轡銜而馳也,群君百姓反弄其上。是故有術則制人,無術則制於人。吞舟之魚,蕩而失水,則制於螻蟻,離其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