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2 / 4)

小說:富蘭克林傳 作者:想聊

②“費伯”為虛構的人名。

③虛構的酒店名。

“我將用這樣的話來結尾,這些話是我的一位謹慎的朋友,切斯特縣的亞格里科拉,在把一座大好莊園交給兒子時說的。‘我的孩子,’他說,‘現在我把一大塊寶貴的大地交給你。我向你保證,我靠挖掘它而找到了一大堆金子。你不妨也這樣做。但是你得小心,決不要掘過了一犁頭深。’”

這類文章富蘭克林寫了好幾篇後,又由布倫特納爾接著寫了好幾個月。結果是費城讀者的注意力大都被這些輕鬆幽默又富有諷喻意味的文章吸引到布拉福德的《美洲信使週報》上來了。1728年12月凱梅爾的報紙《一切藝術和科學的大眾指導書:賓夕法尼亞報》第1期問世時,訂戶本來不多,凱梅爾又寫不出富蘭克林那樣的文章,加上管理不善,報紙辦得越來越不景氣,訂戶最多時不超過九十。在9個月以後,凱梅爾終於因債務纏身,把報紙賤價賣給了富蘭克林,而將印刷所賣給了自己以前的學徒大衛·哈里。

1729年10月2日,富蘭克林的報紙《賓夕法尼亞報》開始印行。在很長一段時期中,他既是報紙的印刷者,又是報紙的撰稿人。他給作為編輯的自己寫信,然後回信。他撰寫幽默的諷刺小品、寫廣告。他小心翼翼地不去評論市政當局和宗教事務,以免重蹈當年哥哥詹姆士和自己在波士頓的覆轍。但他卻一直堅持出版自由。1731年6月10日,他在題為《為出版者辯護》的文章中寫道:人們有許多的見解,出版者把它們印出來作為他們的一部分生意。他們被“教育相信,當人們有不同看法時,雙方都應有同等權利讓公眾知道他們的看法;相信當真理和謬誤公平較量時,前者總會壓倒後者……如果所有的印刷商決定只印那些被確認為不會觸犯任何人的東西,那就不會有多少印刷品了。”但他拒絕刊登誹謗性和帶有人身攻擊意味的文章。

富蘭克林在他的報紙上登載或轉載國內外的新聞,他還摘要轉登《旁觀者》或其他有關倫理道德的文章,他自己有時候也發表一些短文,多是原先為了在共讀社中討論而撰寫的。其中一篇是採用蘇格拉底的對話體寫的,文中論證一個壞人,無論其資質才智如何,都不能稱之為真正明達的人;另一篇文章指出,在培養某種品德時,一直要自我剋制,直到這種美德已形成習慣,不再受相反癖性影響時才算鞏固。這些文章寫於1735年。

凱梅爾在競爭中敗北並離開費城後,富蘭克林面對的是更為強大的對手布拉福德。布拉福德利用手中郵政局長的職權,命令郵差不得郵遞《賓夕法尼亞報》。富蘭克林只得暗中賄賂郵差,請他們幫助自己將報紙送到訂戶家中。富蘭克林的報紙一印出來,它之字型清晰、印刷精美就超過了當地曾有過的報紙,給費城讀者留下了深刻印象。當時,麻薩諸塞州的州長和議會之間正在發生爭執,《賓夕法尼亞報》上登出的富蘭克林的評論文章引起了一些領袖人物的注意,由於他們經常談到這家報紙和它的發行人,等著讀它下一期的評論文章,這些頭面人物在幾個星期後都成了新報紙的訂戶,不少其他的人也效法他們訂閱這家報紙。富蘭克林的寫作才能又一次幫助了他的商業事務,並使他本人受到本地要人的注目。當時,布拉福德還是政府部門各種公文、選票、法律條文的承印人。有一次,他把州議會向州長的請願書印得粗劣不堪,錯字連篇。富蘭克林抓住機會,主動將它重新印過,然後給每一名議員寄去一份。精美準確的印刷質量具有最大的說服力,在議會中富蘭克林的朋友——其中包括已從英國返美的律師漢密爾頓——的提議下,議會透過決議,把下一年度1730年賓夕法尼亞州的政府檔案交由富蘭克林和梅萊迪斯印刷所承印。

從獨立開業辦印刷所時起,事實上業務經營全部由富蘭克林負責。梅萊迪斯不會排字,印刷技術也不精通,特別是又重新喝起酒來(曾在富蘭克林勸說下戒掉),常被人看見醉醺醺地在街上走或在酒館裡賭博。富蘭克林的朋友都認為富蘭克林不應和這樣的人合夥。但是富蘭克林不願意就這樣和在困難時幫助過自己的朋友分手。然而,不久後發生的事導致了合夥關係的解除。

按照當初富蘭克林和梅萊迪斯合夥時達成的諒解,梅萊迪斯的父親應付印刷裝置的費用。但老梅萊迪斯付了100英鎊後便付不出了,而且還欠了一個商人100鎊。商人向法院提出起訴,使印刷所面臨倒閉的危險。這時,共讀社社友科爾曼和格雷斯分別都向富蘭克林提出願意墊付所需款項,條件是富蘭克林單獨經營。富蘭克林不忍向曾經幫助自己的梅萊迪斯提出散夥,事情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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