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6部分(4 / 4)

小說:試婚老公,要給力 作者:花旗

1章 七年牢獄;你一天都不會少蹲

“笑話,我是可可的親生母親,而且,她爸爸現在根本就沒有撫養她的能力,我怎麼不能要回我的女兒了?”

“你們這些律師,不要以為可以隨便的糊弄我,就算你們再怎麼能言巧辯,也改變不了可可是我女兒的事實。”

“母親要回自己的女兒,天經地義。”

一聽這話,就知道李母是個根本不講道理的女人,所以,律師直接將律師函遞給了李母:“在你想要要回李可可之前,我們先來清算幾筆賬,第一,你拋夫棄女,當初和丈夫離婚,完全沒有撫養過李可可,並且對她有遺棄的行為,你先把法律責任算起來再說。”

“第二,就算你真的要要回李可可的撫養權,那麼,法院一定會調查你的財務狀況,以你現在的條件,你確定要對簿公堂?”

“女士,你的目的,我們都很清楚,但是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訴你,如果上法庭,你不但要不回李可可,還會因為遺棄入罪,根據我國法律,遺棄罪最高可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你想清楚……”

李母很顯然的,被律師的話威懾到了,畢竟,遺棄和財務,是她身上磨滅不了的黑點。

“就算不能要回可可,但是,作為可可的母親,她現在又賺那麼多錢,孝敬母親,那是天經地義的吧?”

在律師的眼裡,這個女人,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無賴。

所以,當初李父會被這樣一個女人給賴上,最後又被這種女人拋棄。

“女士,你似乎搞錯了一點,今天你不上法庭爭奪李可可的撫養權了,但是,我方還可以告你遺棄罪,如果你真的這麼想“進去”我倒是不介意。”

“還想要錢?”

律師冷笑一聲,看著李母臉色由紅轉白。

“就你這樣的人渣,根本不配為人母,而且,等著看吧,你很快,就會被你丈夫的子女,趕出家門了。”

“最後再說一句,現在李可可,身價的確不一樣了,但是,也不是你這種人,能夠攀上的,如果你再出現在李可可的面前,我保證,那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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