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識的另一個男小朋友,情緒低落時,立馬買張機票直飛柬埔寨。三天兩夜一個療程之後,刮目相看者,一名神清氣爽,滿心歡喜的歸人是也。
三、苦練內功,到哪兒都不把自己當外人。愛默生在《 英國人的特徵 》一文中說過這樣一個段子:“一位英國女士在萊茵河上聽到一個德國人稱她及其同夥是外國人,她就大聲說道:‘不,我們不是外國人;我們是英國人;你們才是外國人呢。’”。修煉到這種賓至如歸的境界,也就走遍天下都有“禮”,百無禁忌,百毒不侵了。
段子裡的英國人,是維多利亞時代的——其實,最保險的萬全之策,還可以像我一樣,把自己的地理概念和時間觀念牢牢鎖定在維多利亞時代,儘量少出國,最好別出國。正所謂,面子是別人給的,臉是自己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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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裝一代男
老派的英國紳士出門,手裡總拿一把傘,不論晴天雨天;新潮的中國紳士,走到哪裡都夾著一個包包,不分白天黑夜。
被稱為“男裝手袋”的那個物體,乃隨著第二代手提電話的普及而崛起於中國男士們的腋窩之下。俗稱“水壺”的那種摩托羅拉手機,既因體型之粗壯而不便於腰懸,又因價格之高昂而必須有一包裝專事收藏以示矜貴,遂有錢包不像錢包,化妝袋不像化妝袋之“大哥大包”應運而生。是包也,不僅被用於收藏手機,兼有些可放現金、香菸等細軟之餘地,一根中指般粗細的天線,黑漆漆、直挺挺地暴露於包外,觸目驚心,總讓我聯想到某種肢體語言。
在牛津大學版收錄了大量新詞的《 二十世紀辭彙 》中,赫見To Handbag一詞,釋為“責罵”。其來源,為向以手袋示人的英國前首相撒切爾夫人之強硬形象。回想“大哥大包”外面的那番不雅情景,原來竟也是在罵人,被罵的,大概主要是那些沒有手機的男人吧。
“水壺”已成古董,GSM或CDMA手機之嬌軀,已經薄到可以被收藏在男人身上任何一個他願意收藏的地方,然而,“大哥大包”非但未隨大哥退隱江湖,反而改了一個叫做“男裝手袋”的藝名繼續傍著中國男人的身。但凡在外面有些應酬,有些活動的男人,也不管是總裁還是司機,無不神色凝重,人手一包——“男裝手袋”的兩種常見攜帶方式為:抓式——以五指狠抓手袋上端,有手挽者,則可借腕力而稍事減弱手指力度;夾式——以掌、腕之力向內承託,肘部自然外彎,“手袋”遂被深藏於腋窩深處而略為外露。身材短小者夾之,疑是小兒麻痺症之後遺,體格健碩者夾之,猶見一頭掰著玉米的大狗熊。
此外尚有一種應急之式:雙脫手,借後臂之肱二頭肌與胸大肌( 胸大肌欠發達者,調動腹外斜肌輔助 )之力而共夾之。曾於廁所目睹身旁一便友,一面以此法夾袋,一手在下操作,另手舉電話掩耳,人聲水聲交融,人、包渾然一體,倒也十分穩妥。此亦足見何以“大哥大”黯然收場,而“大哥大包”卻能英名長存。
改革開放以前,上班的男人在工作單位和包的問題上,選擇同樣有限,大部分人拎在手上的那幾幅人造革,似乎就叫做“包”,最多也就是以攜帶方式來定義的“提包”或者“拎包”,並無特別的名稱。改革開放後,手提電話未被引進前的那十年間,是傳統公文包的天下。不過,老土公文包不僅因體積過大而攜帶不便,且在下班後還會造成仍在上班的不良感覺,配襯亦只限於正裝。沒幾年,公文包就銷聲匿跡,只留下這麼一段子:老虎和烏龜打架,被烏龜咬了虎鞭不放。猴子見了,對老虎豎起拇指:虎哥,你真牛啊,走到哪裡都掛著個公文包。
由“大哥大包”演化而來的“男裝手袋”,則以其輕而不薄,亦莊亦諧等諸多好處,將此等弊端一概革除。色彩上亦較老土公文包於黑、褐之外有更多變化,不用說配襯奼紫嫣紅的外套,哪怕配襯形色各異的內衣,也絕對不會失禮。
唯一的缺憾,還是與“大哥大包”或“男裝手袋”這兩個名稱有關。前者流於俗鄙且名不符實,後者失之於籠統而缺乏個性。不過,若按照廣州市皮具行業商會對“手袋”一詞所下的專業定義:“狹義的手袋,是具有手挽的各種袋的總稱;廣義的手袋包括:有帶的背袋、沒帶的錢包、皮夾,即袋、包、夾三大類。以用途分,有旅行袋、公文袋、時款袋、包裝袋、錢包、腰包、書包、皮夾九類。”這除了一條先天性發育不良的手挽,既無揹帶,又不算錢包、皮夾,更不能在上述九大門類中入流的“大哥大包”,除了又名“男裝手袋”之外,竟不知應如何歸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