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槍殺死罪犯而受到法律追究的時候,只有完整的自衛權才能保證這一切,而不是在給予了他們有限的自衛權之後,又限制了自衛權的實施,尤其是在限制自衛武器的權力。
武器可以讓人們在生活中突然遇到暴力或威脅而公共安全組織及人員又不能及時有效地發揮作用時,可以增強人們的自保自衛的信心和能力。當老弱病殘者遭到強者侵害時,有助減少強者的優勢,增加老弱病殘者的反抗能力和信心。在平時的生活中,有助培養人們的自立精神、自助精神、自治精神、反抗精神和社會責任感。
不過最重要的一個原因是,當手無寸鐵的人民面對有槍炮的侵略者或****的統治者時,會象綿羊面對窮兇極惡的豺狼一樣。一個社會中,%的人中的絕大多數人是好人,卻沒有持槍的權利,當%的人壟斷持槍權利後出現胡作非為,這個社會會為此付出慘重的代價。
一個社會中,%的人沒持槍權,只%的人有持槍權,%的人的生命和尊嚴要依賴%的人的覺悟和良心,這非常不保險。當%的人把自己的安全寄託在%的人手中,而沒有強有力的有效的約束條件時,當%中的多數人不負責任或危及%中的多數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時,怎麼辦?當這%的人中的好人管不住這%中的壞人時,怎麼辦?當這%的人被壞人控制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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