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部分(3 / 4)

小說:明星檢察官 作者:吹嘻

看到申東海用心理解他傳授的知識,毫不可察的點了點頭。

他之所以如此詳細的給申東海解釋,就是想盡快將申東海培養起來,充當他的臂膀。

畢竟以後案件會越來越多,他一個人是忙不過來的,很多事情要指望申東海一個人去辦。

——

汽車最終在一棟低矮的公寓前停下。

公寓大樓的外表有些斑駁破舊,樓梯是外接的,走廊也是半開放式的,概括一句話,這裡居住的人生活水平很一般。

金允浩和申東海里來到三樓308室,這裡是失蹤者——申晶雅的家,失蹤地點不明。

金允浩只告訴申東海,這次來主要是對申晶雅父母錄口供,尋找申晶雅的失蹤資訊,但沒說如何尋找。申東海按下心頭疑惑,上前敲門。

如這棟公寓的外表一般,屋內依舊貧瘠淒涼,傢俱簡單陳舊,而且只有一個房間。一家三口共用一間臥室,中間掛著圍簾隔開。

如同屋內破敗的景象,申晶雅父母的臉色,同樣黯淡憔悴。

——

寒暄過後,金允浩詢問,申東海記錄,按照申晶雅父母說言:

夫妻二人工作繁忙,平日裡早出晚歸,少於對申晶雅的管教。

而申晶雅平時住校,週末也很少回家,但是每天父親二人會與申晶雅電話聯絡,詢問近況。

上週二晚,夫妻二人給申晶雅打電話,但是沒人接聽。因為之前有過這種情況,夫妻二人也沒在意,以為女兒睡著了沒聽到。

可是第二天早上打電話,申晶雅的電話卻關機了。這時,夫妻二人才慌了神,急忙趕往學校詢問,與校方溝通核實後,才得知申晶雅無故失蹤的事實。

等金允浩仔細詢問完這對父母,發現這二人對申晶雅的行蹤毫不知情。但是卻意外獲得了一條新的線索。

“哦,對了,當時我們去學校找晶雅的時候,學校發現跟她關係不錯的另一個女生也沒來上課。那個女生我見過,好像是叫高賢貞。”申晶雅的母親說道。

金允浩精神一震,立即發問道:“聯絡到這個女生或是她的家人了麼?”

申晶雅的母親搖了搖頭:“沒有,她的手機也關機了。另外聽學校說,她是單親家庭,由父親帶大,他父親平時也不怎麼管她。給她父親打電話,電話欠費關機,也聯絡不到。這些資訊我有向警方提起過。”

聽到這段資訊,申東海立馬重新翻看卷宗,確認裡面並沒有提及這個見高賢貞女生的資訊。

金允浩仔細的看過兩遍卷宗,相關資訊已經全部記錄在腦海中。他根本不用去重新檢視卷宗,也知道里面沒有相關資訊。

看來是警方做的手腳啊。金允浩瞬間瞭解了事情的原委。

警方將案件移交給檢察官有三種情況。

一、警方審查後結束的刑事案件,此類案件移交給檢察官,檢察官複審,然後對涉案人提起公訴。

此類案件結束後,其主要功勞都歸警方所有,檢察官充當的只是起訴人角色。

二、案件社會影響巨大,比如其中涉及到政府高官,或是特別重大的刑事案件等,直接由檢察官負責,警方協助。

此類案件功勞、責任全部在檢察官身上,與警方瓜葛不大。

三、檢察官認為有必要親自審理的案件,例如檢察官正在辦理一宗集團販毒案,如果警方辦理的案件於此有關,檢察官可以向警方提出要求,強制接管辦案權。

第三種情況,在法律界定上含糊不清,完全是看檢察官的主觀意識。

這也是檢察官和警方最大的矛盾所在——搶奪案件的完成辦理權。或者說,搶奪破案後的功勞。

金允浩手中的這個案件就屬於第三種情況,是羅文山仰仗這檢察官的身份,從警方手中硬‘搶’過來的。

對於案件被‘搶’,警方難免心中不舒服,通常不會好好配合檢察官工作。

本案中,卷宗裡遺漏了這條‘新’線索,就是警方不配合的表現。

想通了前因後果,金允浩多少有些氣結。

怎麼這種狗血劇情在哪裡都會上演?真是煩躁!

金允浩調整了下心情,繼續對申晶雅父母盤問。可是卻沒有再獲得有用的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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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四路人馬

很快就到了中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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