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那該多好。
如果從一開始,就能遇見對的那個人,那該有多好。
我雙手張開,倒在了地上,四肢呈“大”字。
很舒服的姿勢。
我長長地嘆了口氣。
溫撫寞走了過來,他蹲下身子,他伸手,撫摸著我的頭髮。
我任由他這麼做著。
然後我說:“溫撫寞,你走吧,我不會再記起你了。”
溫撫寞沒有說話,但他的手,還是在輕輕地撫摸著。
我有說過嗎?他的手指,是纖細的長。
就這麼,我在那耀目的陽光之下,安靜地躺著。
像是過了許久許久 ,我慢慢地清醒過來。
睜眼,還是陽光。
但是,比夢中的,要柔和許多。
它在地板上靜靜地跳躍著,像是無聲的芭蕾。
我的頭,很痛,宿醉後的那種痛,恨不得那把刀,把頸子上的東西給割下來。
然後,我對上了一雙眸子,那雙沾染著妖嫵的眸子。
猶如一泓春水中,飄蕩著桃花瓣,隨著漣漪,打著轉。
一圈圈,勾人魂魄。
“起來跑步。”盛悠傑道。
“沈……”我吞口唾沫,再到:“麼?”
“跑步,然後再到醫院去上班。”盛悠傑一把將我扛起來,向著浴室走去。
“我們……”我再吞口唾沫,“現在是什麼關係?”
“你吃了我的烤鴨,砸了我家的玻璃,就是我的人了。”我的肚子趴在盛悠傑的背上,他聲音的頻率就這麼傳入我的五臟六腑:“要走,沒這麼容易。”
桃花岌岌可危
就這麼,我和盛悠傑,稀裡糊塗地就複合了。
我想,這應該算是我厚著臉皮給換來的吧。
就像是,我喝醉了,跑去盛悠傑面前,拿著啤酒瓶威脅道:“你個龜兒子,今天給老孃句明白話,分還是不分……不過你要是敢說分,我馬上把你腦袋瓜子砸得跟開了瓢的西瓜一樣!”
要不然,就是悠傑其實骨子裡和我一樣小氣,是心疼那玻璃的錢,想著如果不答應,我下次肯定還是要砸的,於是就應了。
更甚者,是盛悠傑終於認識到,用我還是比用他自己的右手舒服,所以,就讓我回去了。
但不管怎麼樣,我和盛悠傑,複合了。
一切,和以前相比,似乎沒有什麼改變。
每天早上,他都要把我給抓起來,去跑步,呼吸樹葉子放的傾國傾城屁。
然後,我們一起去上班,邊拿工資邊打情罵俏。
最後,我們再下班,在家裡進行打情罵俏20版——上床做*愛。
真的,看上去還是和以前一樣。
但是,我的心,卻一直沒有著落。
我覺得,有些事情是不對的。
例如,盛悠傑不再問關於溫撫寞的事情了。
真的,他一次也沒有再問了。
再也不疑神疑鬼。
可是,還是有些東西不一樣了。
我總覺得,盛悠傑似乎是不開心的。
當然,在我面前,他表現得和以前一樣。
可是,有好幾次,我無意中從診室外進來,都看見他在出神。
眼睛裡的痕跡,不是快樂的。
而我,也更加小心翼翼。
我記得當時談分手時,盛悠傑說出的話。
所以,我盡力避免出神,以免盛悠傑懷疑我響起了溫撫寞。
我每次看盛悠傑的臉時,都是專注的,不能帶一絲恍惚,以免他懷疑我在他臉上找到和溫撫寞相似的地方。
甚至,我減少了和柴柴與童遙見面的次數,我怕盛悠傑懷疑他們是不是向我透露了溫撫寞的現狀。
日子就是這麼過著。
我想,我們都是不快樂的。
但是,分手,確實痛徹心扉,大家都下不了那個狠心。
所以,就這麼糊塗地過著。
不是說,糊塗是福嗎?
那就保持著這樣的福氣吧。
我和盛悠傑這邊,桃花剛剛復甦,柴柴也不甘落後,花骨朵而開始蠢蠢欲動。
但是,此桃花可不是喬幫主,而是她家裡幫她選的一個男人。
模樣好,家世佳,是位大學老師,工作福利好,有前途,戴著一副眼鏡,那叫一個斯文敗類,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