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辦?”霍重城也是笑著道。
“此事……”趙與莒思考了好一會兒,終於搖頭道:“不可。”
“陛下!”霍重城有些吃驚,他其實是怦然心動了的,他也看過西征艦隊送來的海望宋角,非洲大6地東海岸線盡入眼底,那麼巨大的6地,肯定會蘊藏著無數的財富,這非洲招商行要是真地辦了起來,定然可以為大宋也為他個人帶來滾滾的金銀,但趙與莒卻一口回絕,讓他覺得象是被澆了一頭涼水,有些手足無措。
“若是朕沒有東勝洲,或許會允許此策,但朕有了東勝洲,東勝洲疆域面積數倍於我大宋,人口也有數千萬之眾,如何還有餘力分心其餘地方?況且天下雖大,總得留些東西與後世子孫,我等一代人佔盡功勳,後世子孫豈不生出懈怠之心?”
霍重城聽得大為佩服,只覺得天子算無遺策,百年之後地事情都能事先料好。
原先的六部職能也有所更改,比如說禮部,組織考試地職能已經交至物部,目前主管宜。這樣調整之後,一些新興的社會變動便反應在朝堂機構設定之上。
丞相、參政與十二部,再加上原先的一些監等,便構成了所謂的外朝,除外朝之外,趙與莒改革和強化了博雅樓,由原先的博雅樓學士改任內閣,丞相兼任博雅樓總理大學士,對應十二部,另外分設十二大學士及諾幹侍學士,而總理大學士之下又設秘書監,秘書監名義上是輔助總理大學士處置政務,實際上卻是直接對天子負責。這些全部加起來,被稱為內閣
外朝與內閣的關係,在這份明定國是詔中又有嚴格規定,外朝為天子之下處置國處的最高機構,丞相為外朝之領,對天子負責。外朝制定大政、方略,報經天子審閱、決斷,再由內閣負責執行,而天子有關國家大政的決斷,也須得經過外朝丞相或相關主管部門尚書的票擬之後,才能交由內閣執行。內閣為執行政務之機構,原先歸屬外朝的執行權,如今收歸內閣,內閣必須對天子與外朝負責,外朝對內閣執行狀況須得監督並評估,對於內閣各大學士、侍學士的任命上,外朝有否決之權。在這裡面,趙與莒耍了個小花招,外朝的票擬權,只存在於“有關國家大政”的決斷中,日常政務則未曾明確規定。
這是一種妥協,趙與莒交雅樓學士的任免權,用這一至關重要的人事權力,換得朝臣們擴大內閣權力的讓步。自此之後,天子、外朝、內閣,三足鼎立的權力格局開始顯
這個官制改革實際上是一種政治改革,而任何政治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趙與莒明白,這其實只是他的政治改革的第一步,今後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也有極大的風險要冒。他希望在自己的有生之年,能將外朝改成立法與監督機構,天子成為國家象徵與武裝力量的總帥,同時也兼顧**官與最高裁決者,而內閣則成為具體政務的執行者。這並不是三權分立,比起那些三權分立的國家,天子的權力更大,而且立法機構也不是由選舉產生,而是透過“科舉”來產生。
自茲而後,科舉與常科也隨之要進行改革,科舉考試將以傳統的科舉內容為主,同時兼顧部分智學,以免使得那些皓窮經卻無行政之力的人進入外朝。而同樣作為妥協,常選考試也必須考儒家經典,唯有儒家經典能過者,方能入內閣與地方任職。
在炎黃十四年春的明定國是詔中,對於地方政府機構改革的問題,並沒有明確規定,最先改的是中樞部門,因為在天子與中樞士大夫們有關官制改革權力的爭奪之中站對了位置,地方路省長官並沒有立刻這種官制改革之後,至少在中央層面上,已經建立起了一種適應如今大宋經濟社會展狀況的政治體系。
這一次明定國是詔最長的部分便是朝堂官制改革,其次則是將原先鼓勵工商等新興產業的政策明確化。在十五年前的明定國是詔中,天子用很隱晦的語言說要鼓勵工商,而在這一次,則直言不諱地指出,工商與農業一樣是大宋立國之本,是大宋國家富強的根基,從事工商的百姓,與從事農耕的百姓一般,都屬於可以參加科舉與常選的“良籍”。透過前面的讓步,趙與莒算是擴大了自己的統治基礎,從此以後,那些接受新式學校教育的特別是他以內庫之錢養育的孤兒們,便可以名正言順地出仕,而不至於要立下莫大功勳,才能讓士林閉嘴。
鼓勵工商之外,還鼓勵百姓到海外殖產興業。放在十五年前,甚至放在七年前,這種鼓勵海外殖產興業的措施未必能引起百姓的響應。如今則不然,這七年來有無數百姓迫於無奈流落海外結果財之後衣錦還鄉的故事流傳,更重要的是去年東征艦隊帶來的黃金潮還未消退,因此到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