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在聽到金宇飛的來意之後,方父的眉心很快就緊了起來。
“這個……金社長,按理說,您親自前來,已經是帶了很大的誠意,只是……”看了一眼大女兒,方父搖了搖頭,沒有再說什麼。
一看方父的這種狀態,金宇飛哪裡還會不明白髮生了什麼?
分明是因為自家兩個女兒的遭遇,讓方父已經失去了所有的信心,所以才會這樣變相拒絕。
不過知道了原因,金宇飛反倒是鬆了口氣。
從隨身的公文包裡取出一份合同,金宇飛笑著遞給了方父,開口解釋道:“這是一份我為敏雅準備的合同,只要敏雅簽上字,就可以即時生效。”
而此時,一箇中年婦女,也就是敏雅和方泫雅的媽媽也走了回來。
在見到家中的客人之後,輕輕行了一禮,也沒有開口,剛剛準備去廚房,就聽到方父喊道:“娃他娘,來看看。”
“哦。”低聲應了一聲,方母十分聽話地來到方父身邊,一同和方泫雅看起了那一份合同。
這位方母……
眨了眨眼睛,金宇飛還真的有些錯愕。
似乎看出了金宇飛眼中的驚訝,方父笑著解釋道:“我家這口子平時不喜歡說話,所以請別見怪。”
“這樣啊……呵呵,沒事。”金宇飛尷笑了一下,心裡en不住吐槽道:這哪裡是不喜歡說話,這是根本不願意說話好不好?
而在看清了合同之後,不論是方泫雅,還是方母臉上的驚訝都越來越大。
誠意?
不!
這已經可以說得上是優越了!
六4,公司六,組合四。
一年一到兩張專輯或者單曲。
而且更加讓人心動的就是,cF廣告的比例,竟然另算!
比例甚至高達五五!
也就是說,對於藝人最賺錢的廣告方面的比例,公司和藝人之間的比例,是一家一半!
別小看這其中的一成,這已經可以說得上是,公司根本就不賺錢!
甚至,還會略有虧損!
而且其他方面的配置,更是按照娛樂圈中二線明星的配置來進行的!
要知道,敏雅她們全盛時期,也僅僅只是一個稍稍有些許名氣的新人團體而已!
按理說,這樣一份合同,應該讓人十分心動才是,可是不論是方泫雅,還是方母,都有些沉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