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部分(3 / 4)

小說:重生之古風男神 作者:淘氣

什麼?如果你說的有道理,其實對我而言,翻唱十萬的價錢雖然高,但也不是不可以接受。”

真正有錢到黎白藝這種程度,只要是自己喜歡的東西,不要說十萬,就算是一百萬也會買。

但公司就是公司,這就不能意氣用事了。

“這首歌是我自己非常喜歡的一首歌,我能肯定,只要稍作運營,這首歌在全國大火,甚至登頂各大音樂排行榜,也不會說有多大困難。黎姐能看上這首歌,相信也清楚這首歌是否有大火潛質。”

秦桑開始說出自己的理由道:“我現在毫無名氣,和你們公司藝人相比,我的名氣可以忽略不計。所以雖然你們拿到的是翻唱版權,但是你們卻享受的是原唱的待遇。沒人知道原唱是我,只要你們不刻意宣傳,大多歌迷,哪個會以為這是翻唱?”

“而且現在國內,唱‘父親’這種嚴肅歌名的歌曲,經典我承認有,但已經是作為被懷念的經典。現在粗製濫造的歌曲太多,這種嚴肅歌名還能火的,我沒見到一首。所以我敢說,這首《父親》,是現在市面上,唯一一首歌名嚴肅,但卻又十分符合時代潮流的曲子。”

“有了這個唯一,黎姐認為我開出十萬的價錢,還算多嗎?”秦桑一笑。

黎白藝不想秦桑竟然還說的頭頭是道,讚賞地點點頭:“似乎有道理,但僅僅是翻唱版權,站在公司角度,還是稍嫌太高。不如這樣吧,價錢還是十萬,但我要的是這首歌的獨家翻唱版權,時限為一年。”

“一年內,你不能授權任何明星商業翻唱這首歌,就算要授權,也是由我們公司這邊授權,你看怎麼樣?”

歌曲流行的壽命,一般也就一兩年左右,甚至有時就那麼幾個月,所以黎白藝的這個條件,等同於要了這首歌所有的翻唱價值。

不過實際上,第一個人唱火了之後,第二個人再翻唱的價值也不大。

沒細考慮,秦桑道:“可以。”

“那謝了,以後有機會我們繼續合作,我對你寫的歌都很感興趣。還有如果你以後要是寫出什麼好歌,想出售的話,一定要先給我看看,你黎姐我絕對不會給你壓價的。”黎白藝笑著道。

實際上,平常黎白藝對周圍的人,表現都挺淡漠,但是唯有對秦桑,是個例外。

對於秦桑能讓她重新登頂流行歌壇的舞臺,黎白藝一直心存感激。

“好,一定。”秦桑也欣然答應。

掛了電話,黎白藝打電話轉告經理。

“已經拿下秦桑了?不知道有沒有簽約,或者拿下那首歌的全版權?”經理對黎白藝具有很高的期待。

不說黎白藝頂尖的一線明星,單憑黎白藝這張迷死人不償命的臉,就足以讓任何男人在她面前妥協。

黎白藝淡定道:“都沒有。”

“都沒有?”經理有一瞬的錯愕,心想不應該啊,黎白藝親自打電話,那小子還敢拒絕?

“那好吧,翻唱版權你總拿下了吧?大概是多少錢?”

“十萬。”黎白藝依舊淡定。

噗!經理真是要一口老血吐出來,敢情說了半天,你一分錢都沒還下來?

沒有對黎白藝生氣,經理只對秦桑生氣。

秦桑這小子真是太狂妄自大了,連黎白藝這種頂級大明星外加頂級大美女,都親自打電話過去,他特麼居然一分錢都不給降價!

服氣!算你牛逼!

經理對秦桑又佩服又火冒三丈,恨不能一掌把秦桑拍成肉泥,前提是他能做到的話。

黎白藝道:“價錢雖然是十萬,但是我拿到了時限一年的獨家翻唱版權,這對公司而言,應該不虧。當然,這是我的個人意見,公司如果還是覺得太高,那就算了。”

經理老臉顫抖了兩下,看來不是黎白藝說服秦桑,而是黎白藝被秦桑給說服了,黎白藝這可是明顯的胳膊肘往外拐!

“行,十萬就十萬吧,反正我們公司也不缺這點錢。”經理咬著牙說出這句話,他感覺自己真是憋屈壞了。

“但願這十萬別肉包子打狗……”經理嘆了口氣:“馬上聯絡和秦桑簽下歌曲的獨家翻唱版權,還有讓伊文立即準備翻唱這首歌。”

鄭伊文,天宇的新簽約的藝人,天宇對他非常看好,準備花大力氣培養。

而天宇買下《父親》這首歌,就是希望讓鄭伊文能一炮而紅。(未完待續。)

第177章:錄製在即,重回京城!

在餘杭呆了兩天,秦桑、何黛君及其家人,都等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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