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小孩。走進了煥發著新世紀都市氣息的草坪。經昨日雨水洗刷乾淨的草坪此刻猶滾著幾粒兒晶瑩。臨界是護城河支流,對岸各式娛樂場所齊一排,河面燈紅酒綠方便袋白。
有傾,一陣細碎足聲傳來。我回頭望去,又四下裡望,猜不出她來找誰。除了遠處隱約浮動著幾處情侶纏綿的輪廓,此地別無一人。這時候,穿白裙的丫頭徑直向一棵蒼遒老槐走了過去。她停在樹下,左右流盼一陣,四十五度角俯視著樹下的小草。憂鬱的柔風便知時而來,飄起她的長髮和裙襬。這一幕實在是唯而美之浪乎漫哉,我不禁展開一場感人愛情的遐想。她卻奇怪地動起腳去踩樹下的小草。我正納悶這是怎樣一種神秘儀式的前奏,她提起裙子,做了必須蹲下去那事情。
離開樹下,丫頭朝河沿溜達走來。上了砌在邊緣的石臺,倆腳掌並塊的寬度,步子靈巧得像貓在走鋼琴,一路且晃頭晃腦。我擋在她前面,笑吟吟看她過來。“萌萌——萌萌——”遠方一通嚎喚。她跑起來,一陣風般地穿了過去。雲似的一抹身影,清晰的髮梢,清馨的髮香……我的腦海忽然照徹一道透亮的明光——在我二十四歲那年印象裡,韶湖畫舫,也似這香。
(1)第一章(2)
2
一般的故事總會發生在與講述者毫不相關的很久以前,但這次不再是一般的故事,它發生在與講述者息息相關的很久以前,一個亂世。
歷史書籍並沒有記載那個年代。不必懷疑它的真實性,就像必須懷疑歷史書籍的真實性一樣。政治家的傀儡的作品,不代表歷史,是當時的政府工作報告,它們與故事的區別僅在於杜撰事物的同時給了所有的事物那年代的名義。
它原可以成為所謂歷史,可我記性不大好,故此它只能淪落為故事。民族大義,叱詫英雄,一代好兒郎嬌娥女,統統地沒有。僅僅是作為背景在歷史中存在過的一個小人物的記憶,並且迄今只錙銖殘留一些片斷。我連自己名字都不記得。按說這是不可能忘的,但我確實忘了。我甚至卻記得生前最後一次解手是解的大手,並且是稀的。
在我十二歲那年,莫名地闖入一個洞裡。當時除了我,還有一個小女孩。我們都被洞的主人抓住,結果,小女孩被放走,我被留下。洞的主人意欲收我為徒,傳授畢生所學巫術。起初我很興奮,以為自己定是具有這方面的潛質。但是沒多久,我失望地得知,各中原因正如娘常教導我的,這種可怕洞裡的神秘人,只喜歡抓不聽話的小孩。
再出來是八年後。我自信習得一身好本事,不幸發現沒有施展之地。我輾轉到爹和二孃籬下苟且度日,與家人和睦相處,衣食無憂。但我猶記得那會兒活得特空虛,恍惚突然間不理解了這個世界。我深覺自己被囚在了一個小籠子裡,迫切地想去外面看看。
當時的知縣家有二女,其大女虎背熊腰,面相之生猛,不讓張飛,只輸鍾馗。該女命福,仗著老子貴為了千金。之前一年,居然險些出嫁。可惜對方命沒她福,喜帖才發出去,那男子吃魚卡死,上門女婿沒做成做了處子鬼——家徒四壁,餬口寒窗,桃花年年開偏不向他開,“書中有顏如玉”寬慰的就是他。然而喜帖畢竟發出,據說邀了不少外邊官僚,百姓們很是為知縣著急,擔憂這酒席蹭不成。黃道吉日,婚禮照常舉行,出嫁的卻換了小女與另一方。大女為此恨上天下魚們,每日差人買回幾條折磨致死拋屍牆外。起初尚有附近百姓撿了食用,後來她手段愈加狠毒,再扔出來的魚屍惟有野貓眷顧,再後來乾脆成了耗子藥,籍此也有力地整頓了地方環境。如此一女子,不知如何突然又懷了我的春,託媒來了。我躲去好友家中商榷,大家都說,這定是那女人從中作祟,借刀殺人是小房的慣用伎倆,勸我走為上計。走哪去?我拿不定主意。回去同二人言語,也向我攛掇出去躲躲,順便就此番長長閱歷。爹為我指明去處,江南韶州,去找他的一位故友。我遊移不定,雖說一直很想去外面看看,可如今為了躲婚而步入江湖,實在有悖初衷,不說全無豪氣,反不勝巾幗風韻。轉念一想,總比把那千金笑納懷中了好,便應下來。
當夜擺宴與好友作別,大家都表示難捨兄弟感情。席間除了我照例被灌得爛醉,其餘人等在聽說我以後再沒機會慰勞大家後也都破天荒仗義地自行灌得爛醉。我很是感動,尤其在隨後結帳之時,一向都是我獨自慷慨解囊的場面終於不再由我獨自撐起——零錢不夠了,兄弟們二話不說,爭搶著要為我補上。那女人不放過最後一次向我獻殷勤的機會,裁了上好的布料為我置辦一身行頭,華麗得我生怕路上被人搶不敢早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