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3 / 4)

小說:又見轉角空餘你 作者:

的比喻,能不記得才叫難呢? txt小說上傳分享

我的眼淚我自己擦(五十六)

顏亮從不知道有一個女生可以這麼淡然的做著別人的陪襯,他一直以為女生之間從來就是攀比與計較地勾心鬥角。某一個黃昏,在那個被室友強拖去填人數的聯誼裡,他卻認識了這麼一個女孩,很自在的做著別人的陪襯,雖然她根本就不應該是那個襯托別人的女孩,甚至於應該是被別人陪襯的女孩。第一次見面,她就在他的心中留下了深刻地印跡,她的坦然,她的毫不做作,還有她白皙及吹彈可破的肌膚,都令他久久不能忘懷地心動。那天,他聽到女孩的鄰座在問女孩的名字,然而那個女孩回答的卻是女孩好友的名字,像是背書那般順暢地脫口而出,這使顏亮很震動,為什麼會有人心甘情願做另一個人的陪襯,做得這般毫無怨言。從五官上而言,潘娟的確很漂亮,就像是瓷娃娃般精美無缺,然而講到氣質,林鑫絕對是在女生中數一數二的,她的那份氣質讓人感覺很高貴,很典雅,很乾淨,也很純粹。顏亮不知道應該怎麼形容林鑫的美,偶爾很靜默,偶爾很張揚,偶爾很純真,偶爾也很放肆,總之,是很難摸索及探究的美。

當然,顏亮不會知道,林鑫很甘願地做潘娟的陪襯是因為她可以自潘娟的愛慕者那裡得到很多好處,比如總會有人時不時地請她吃頓飯只為打探潘娟的近況,也比如,總會有人託她送潘娟一些小禮物,當然也少不了她的那份以示傳達之心意,久而久之,做陪襯做得林鑫變成了小富婆,父母給她的零用錢,飯錢,每個月竟都可以省下來很多。所以,林鑫打從心底裡慶幸自己是潘娟的好友及陪襯。換言之,林鑫也不希望自己太過招搖,因為她根本不在乎大學生活裡是不是會有人追她,愛慕她,因為她的心裡已經被某人佔據了,雖然那時的她並不知道那個人也愛戀著自己,但是她既然已經認定了某個人,就希望這份信念可以堅定不移地立在心裡,至少可以陪她渡過讀大學的日子。

直至初遇林鑫之後,顏亮由一開始討厭聯誼的心情一下子變得熱衷起來,他每週都會組織一次聯誼,物件永遠都是林鑫寢室的室友們。前幾次的聚餐,顏亮從未主動向林鑫介紹過自己,因為林鑫的室友說她在他們初次見面的那天有了男友,聽說她的男友與她是從小一起長大的青梅竹馬,離離合合終於知道原來彼此是相愛的,所以每一次顏亮只能遠遠地望著她,儘可能做一些誇張的事情讓她記得自己,卻不敢走至她的面前認真地介紹自己一番。然而,今天的聯誼,他知道她不會來,直到剛才接到四川妹妹悄悄捎來的訊息,說了一些讓他暗自竊喜的話語,他覺得他終於等到了這天,終於可以光明正大地站在她的面前,展現自己。

當顏亮與室友們到達約好的地點,遠遠地看見林鑫,她的眼眶紅紅的,眼泛淚光,以及她低落的情緒,突然顏亮覺得自己,在今天,只要能讓林鑫開懷大笑就是他最大的成就了。

一頓飯吃完,林鑫大致也把顏亮的個人資料瞭解了個七七八八了,原來他與她一樣是S市人,也算是本地學生,所以週一至週四住校,週五至週日就回到父母身邊一陣撒嬌。巧合的是,顏亮的家離林鑫的家很近,雖然不是同一個區的,但是跨一個區就到了,所以倆人在S師大里也算是鄰居呢?至於顏亮為什麼會考S師大,連他自己也不太清楚,可能就像他所言,自己胸無大志,只要樂得輕鬆,考哪所大學都是一樣的!

我的眼淚我自己擦(五十七)

當大家都提議晚飯過後去KTV唱歌還是去學校附近的茶坊打牌聊天的時候,顏亮竟然問林鑫:“聽說你今天想去看電影,聽說今天有一個首映會,現在還來得及,要不我們先閃人吧!”

“好吧,反正他們也沒有什麼更有新意的活動,想想也真不應該錯過這場等了許久的首映場的。”林鑫很爽氣地應邀了。

緊接著兩人一前一後各自找了藉口先溜為快了。潘娟看著林鑫與顏亮一同各自離去,心裡很是擔憂,怕林鑫這樣的做法只是為了氣仇煜,那麼萬一被仇煜知道之後,場面就很難控制了,其實季曉也在為林鑫擔心的,只是她覺得林鑫不應該這麼快就專注於仇煜一人身上,所以有選擇才是對的。

與顏亮一同去看電影的林鑫的確是為了氣仇煜的,不論仇煜會不會嫉妒,至少她對自己說,她不是一個專為他等待的傻瓜,她也可以有自己的朋友,有自己覺得重要的事情,這也算是讓自己心裡平衡的一個交代。然而,說她對顏亮今天的所作所為沒有一點點的感動是假的,她的心有那麼一點點的動搖,她看著顏亮忙忙碌碌地販票的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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