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4 / 4)

小說:重生之娛樂圈 作者:團團

填著別人的名字!王喬意!

我還算鎮定的問了助理這個是什麼。

年輕的女助理很友善:“這個是這屆新人裡馬上要投入製作的唱片的曲目,吶,就是這個新人,叫王喬意的。”

我努力的回想了一下,和我一起培訓的確實沒有叫王喬意的。

“這個人那,雖說是新人其實得罪不起,是王氏財團的千金,他們自己花錢力捧的。”說著揉揉腰對我笑笑,抱著理好的紙和資料又走遠了。

我不知道這個王喬意是誰,但我想知道的是明明是我自己的作品為什麼一會兒時間就換了娘?

作者有話要說:努力更文的飛過~~~~~大家給點獎勵喵~~過幾天空了會系統的改錯字,也歡迎大家捉蟲

為他人做嫁衣裳?

其實我不應該這麼氣憤,娛樂圈裡這種事,有才華沒成名的藝人在出道前哪個沒有幫現下公司包裝的金光閃閃的打著所謂的創作型歌手旗號的臉蛋明星當過槍手。有些槍手君技高一籌,軟硬體不錯,RP又好的,也能透過與臉蛋明星們的這種暗下交易,或多或少的在出道後要求點提攜,同時當個好槍手捧紅了公司要捧的臉蛋明星們,也算是謹遵上級領導的最高指示,使公司能夠和諧發展,自然公司在以後的發展道路上也願意做個順水人情。而還有些不能天時地利人和的槍手們,可能就只能一輩子是個不能見光的“幕後英雄”了。他們的待遇實則是很差的,並不會因為你是作品的第一創作人,買你作品的明星就會給你好臉色。如果槍齡久的早已出道無門的,甚至連那些明星身邊的經紀人,助理都會對你吆五喝六。娛樂圈就是一個這樣尊卑顯然的地方,所謂娛樂圈裡無善人,你沒有點手腕沒有點後臺想來個“堂堂正正做人”在這裡是混不下去的。至少是混不紅去的。

然則對於這次的事情實在太突然,就算槍手也該有槍權啊!哪有盜用的如此正大光明的!王喬意三個字,寫的倒是白紙黑字,乾乾淨淨,彷彿什麼都沒有發生過。我這個槍手當的實在窩囊,實在廢柴,作為槍手本人的我竟然是以這種方式得知作品被人給潛規則了的。甚至連一分報酬都沒有,宛若這歌詞就是王喬意寫的。我瞎忙活了那麼點時間純粹是為他人作嫁衣裳,他媽的還沒有工錢。資本主義都不帶這樣的。

這時候我該幹什麼?找個更牛逼的人直接把王喬意給pass?江宸言的臉立刻在我眼前晃啊晃。然後就是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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