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種桑、養蠶的農民,作坊裡打工的織工、買賣的商人、跑貨的行幫等等構成了一個龐大的利益團體,甚至於松江不少地方,農民家中都有織機,白天在田裡忙完之後,便在油燈下挑夜織布。如果不斷了這些紡織品的銷路,想要強制在松江種植糧食,恐怕不僅不會讓百姓感恩戴德,反而會讓他們生出怨意。但是真要強制摧毀松江的紡織業,弊端也是極大。清欠牽連範圍甚廣,但是也只限於士紳階層,對於商人和百姓並無觸動,真要再讓商人和百姓對太平軍產生牴觸、敵視,哪怕太平軍的刀再快,恐怕也是殺之不絕。
而殺人,肯定不是周士相的本意。
人已經不多了,他反清不是為了讓不多的人口再少下去。
如何解決這個問題,讓松江的農民又肯種田,又讓紡織業可以有序的生存下去,周士相當真是絞盡腦汁。
(未完待續。。)
第一千三十章 滿世界都是肥羊
魚與熊掌如何兼得,如何讓松江乃至江南地區的百姓願意種糧食,使江南能夠成為穩定的產糧區,緩解其餘省份的糧荒,渡過國家最艱難的這段時間,但又不過份打擊工商業,避免“重農抑商”,使中國再次重走壓制商業發展老路,成了周士相急需解決的難題。
當下,解決糧食問題固然重要,但若就此“因噎廢食”,完全不顧商業存在的合理和必要性,打壓已有資本萌芽狀態的江南紡織業,日後必然會導致新的問題。畢竟,糧食可以解決溫飽,卻不能讓人富裕。溫飽無憂後,人的天性就會想要更多物質性的享受,生活用品,油鹽醬醋,一年四季穿的衣服、鞋子,雞鴨魚肉等等,無一不是商業的運作。
糧食多了以後還會產生糧食加工業,使國人能夠享用的食物更多更豐富,這些都是商業的功勞。所以解決一個問題的前提是不能製造另一個問題,得到糧食的同時,也要商業能夠隨之發展。紡織業是商業中一種,也是當下年代的主要商業模式,其最終的發展可以說改變了時代,改變了整個世界。因此,周士相不可能一拍腦袋就叫停,從而產生更多的社會問題,甚至於大規模的民亂,以至於一步步落後於西方。
不過周士相畢竟不是神仙,前世也只是個普通士兵,征戰廝殺他在行,涉及到經濟民生,他就有點無處下手了。活人當然不會被尿憋死,周士相自己想不到解決辦法,但他手下有的是人。只要不恥下問,總能得到解決法子。
蘇州的蔣國柱、張長庚、松江的汪士榮等人,都接到了齊王府的問答條文。很快,各式對答就雪片似的飛到了周士相手中。其中,汪士榮提出的解決之道,讓周士相眼前一亮。
汪士榮提出的是仿開中法。
所謂開中法指的其實就是鹽引制,這是明朝建國以後,為了鼓勵商人輸運糧食到邊塞採取的一種制度。開中法要求,根據里程遠近,一至五石糧食可向官府換取一小引(二百斤)鹽引。具體實施又分為報中、守支、市易三步。報中由鹽商按照官府榜文要求,將糧食運到指定的邊疆糧倉,再向邊疆衛所換取鹽引;守支是鹽商換取鹽引後,憑鹽引到指定的鹽場守候支鹽;市易是鹽商把得到的鹽運到指定的地區銷售。
不過因為長途運輸糧食的耗費實在巨大,商人們為了減少開支,便在各邊僱傭人手開墾田地,專門生產糧食,然後就地入倉換取鹽引。這種形式的屯田是由商人經營的,故又稱商屯。明初商屯東到遼東,北到宣大,西到甘肅,南到交址,各處都有,其興盛對邊防軍糧儲備以及開發邊疆地區有一定作用。根據明朝的需要,除用糧米換取鹽引之外,有時也可用布絹、銀錢、馬匹等換取,但以糧換取是主要形式。
汪士榮的辦法說白了,就是將開中法引入到紡織業。他建議將現下各府各縣織機作一個數量登計,凡超過五臺以上的個人或商戶,必須每年向官府交給一定數目糧食,官府才能給予他們經營許可。許可制下,小作坊和農民自家或許交納的糧食不會太多,可那些大作坊主和大商人們要交納的糧食可就嚇人了。他們想要繼續從紡業獲取暴利,就必須和明初那些鹽商一樣,將手中的一部分土地轉為糧田,專門生產糧食以換取他們可以生產販賣紡織品的許可。
汪士榮在提出的辦法同時,也點明瞭這個辦法的弊端。那就是紡業畢竟是暴利,尤其是賣往海外的利潤驚人,初期固然能保持常態,可時間久了,難免會有人見有利可圖,利用手中的權勢奏討鹽引,轉賣於商人從中牟利。當年正是因為大量皇親國戚、官員太監奏討鹽引“佔窩”,才破壞了開中制度,不僅影響朝廷的財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