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大年三十過得更豐富多彩一點,洪濤決定今年自己也出點血,多買一些花炮。也別年年去蹭舅舅姨們給小孩買的鞭炮放。不過洪濤不打算讓潘和耶榮閒著,雖然他們算是客人,但是該出力的時候還得出點力,至於他們能出上什麼力,洪濤早就想好了。
第二天一大早,洪濤就開車拉著潘和耶榮上路了。從自己家一路向西南,從杜家坎上了京石高速,直奔涿州殺了下去。要問洪濤這是要幹嘛去?答案很簡單,去偷運點花炮入京!
花炮!還是偷運!?這個是必須的,北京禁放煙花爆竹已經好幾年了,洪濤也記不清到底從那年開始禁放的,反正他對這條禁令持保留意見。那些專家們說啥每年都要因為燃放花炮而傷了多少人、每年要浪費多少多少錢、每年都會汙染多少多少空氣。這些禁放的理由在洪濤看來,都是尼瑪放屁!一條靠譜的都沒有。
說道傷人,同為娛樂的登山、游泳、划水包括各種體育專案那年不傷人死人,怎麼沒見把那些專案都禁止?國外很多地區還有奔牛節、鬥牛、搶乳酪等民間活動,也沒見禁止!
說道浪費,聖誕節大遊行浪費不?國慶節大遊行浪費不?要不都禁了?
說道汙染更是扯淡,官員們的小車少出動幾次,每年得少燒多少油料,要減少汙染也得先從他們那裡減,最後才輪得到民間。
不過盡然已經有了這個禁令了,洪濤自己也沒那個能力去推翻,而且不光是禁放,還要禁止出售煙花爆竹,只允許國家指定的商家來銷售。他們賣的那些煙花爆竹不光價格很貴、效果還很不好,買那個放不是圖個高興,而是去找不高興。
那去那裡弄那些價格便宜、質量又好的花炮呢?答案很簡單:河北!
北京禁放了,河北省並沒禁放,那些靠近北京的市鎮裡都有各種各樣的鞭炮煙花出售,每年進入了正月,這些地方的路邊就會有很多小販向路經此地的北京人兜售這些玩意。
不過洪濤去得有點晚了,一般都是提前最少半個月去那些地方採購,然後存放在家裡。如果太靠近春節再去採購的話,運輸回京就會有點危險,因為這時每條進京的公路上都會有檢查站對進京車輛進行檢查,如果被查到車主私藏煙花爆竹,輕則罰款,重則就要行政拘留了。
不過這個小難題還難不住洪濤,如果就是他一個人的話,他肯定不去冒這個風險,但是現在不同了,他有了兩張護身符:潘和耶榮!有了他們兩個同行,成功的機率還是很大的,至於真被抓住了怎麼辦?那就只能再去花錢託關係了,在中國一切事情都沒有絕對,法律這個東西就像是猴皮筋,有能力的人給以把它頂松,沒能力的人又會被它勒死!
至於潘和耶榮會不會有危險?100%是不會的,中國人現在對外國人比對本國人還尊敬,雖然比不上清末時候伺候洋大人的程度,但是再發展幾年也就差不多了。而且他們兩個一句中文都不懂,即使被發現了,洪濤也可以為他們開脫,他們就屬於被矇蔽的無辜群眾。
抱著這個觀念,洪濤一路壞笑著跑到了涿州市外,隨便找了個買鞭炮的商家,然後買了100個禮花彈、50只10響閃光雷、最大號的二踢腳也來上200個,再挑了一些比較溫和的煙花,直到把後備箱裝滿為止。
弄完了這些,洪濤沒有再多作停留,連潘去逛一逛集市的要求都給粗暴拒絕了,直接駕車上了房易路。相比高速路而言,普通公路雖然也有檢查卡,但是相對來說要鬆一些。
當車過了竇店之後,洪濤謊稱自己有點頭疼,把耶榮忽悠到了駕駛席上,由他開車,潘坐在副座上,洪濤自己坐在後排。果不其然,在距離五環路不到一公里的地方,洪濤他們遇到了路檢,當他們的車跟著前面的車流排到路卡時,負責檢查的警察看到開車和坐車的是兩個老外,又看了看這兩掛著河北牌照的路虎越野車,連檢查的興趣都沒了,揮了揮手,就放行了。
“耶榮,咱們被他利用了,他肯定是幹了什麼不好的事情,弄不好還違法了,拿咱們來當擋箭牌的。”剛過檢查站不久,潘就說話了,她雖然是對著耶榮說的,但是眼睛卻看著洪濤。
“別聽她的,你也看到了,我們不過就是買了一些煙花,這在荷蘭犯法嗎?我只是不願意讓他們在我車裡亂翻,才讓你開車。”洪濤說得義正言辭,打死也不承認潘對自己的指責。
“應該不犯法吧?還是你來開吧,我雖然有國際駕照,但不知道中國需不需要辦別的手續。”耶榮讓洪濤和潘兩個人說得一頭霧水,他覺得誰說得都有點道理,他也分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