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閣下,張春山究竟犯了什麼罪?為何要採取這種手段對付開國元勳?”
袁世凱一臉哀痛,聲音低沉地說道:“想來諸位已經看到公告了吧?這件事袁某很抱歉,但經過情形就是這樣,諸位應該非常明瞭。這並非袁某出於私憤而誅殺開國元勳,而是根據黎副總統的來電辦理。我知道對不住湖北人,天下人必會罵我,但我無法救他的命。”
蔣翊武道:“根據《臨時約法》規定,人民之身體非依法律不得逮捕、拘禁、審問、處罰。黎副總統身為國民表率,竟然任意行使特權,以一紙電文草菅人命,顯然是破壞約法、背叛民國。大總統怎麼能助成其惡呢?再者,如果大總統不簽署軍令,張春山又何至於飲恨而死?您怎麼能說無法救他的命呢!”
袁世凱愧疚地說道:“伯夔(蔣翊武)所言甚是有理!但諸位應該明白,袁某雖然身為大總統,其實命令不過長江,南方諸事還要以黎副總統意見為主,雙方互相商量著處理。黎黃陂以鄂督而兼副總統,其實就是代表南方革命黨在中央政府中的聲音。張春山一事,說是中央軍政執法處辦理,其實說到底還是南方的事,是黎副總統在辦理。袁某為了不得罪黎副總統,確保南北方不出現對立。只好奉命行事。各位的責備,我無話好講,請原諒!”
袁世凱的語氣是把這件事完全推到黎元洪身上。當然孫武、蔣翊武等人也知道這確實是黎元洪的主意,鬧到最後只能憤憤然說道:“大總統閣下,張春山為首義元勳,功勳卓著,卻因黎副總統一紙電文而慘死軍政執法處。我等與張春山本為同僚,功過約略相同,聞聽訊息難免物傷其類、人人自危。現懇請辭去總統府顧問一職。並請大總統賜予免死券,我等願返回湖北歸隱田園,苟延性命了此一生!”
袁世凱連忙說道:“堯卿(孫武)、伯夔。你們何須如此?張春山被殺,除了咎由自取之外,也因他與黎副總統之間仇隙太深。經此一事,想來黎黃陂不至於再糊塗。你們大可放心!”
得。說來說去還是黎元洪的錯!
眾人鬧了半天也沒討到說法,無奈之下只好先退出總統府,另尋僻靜場所商議對策。
在湖北將校所寓居的金臺旅館,孫武率先發言道:“春山兄遇害,是民國成立以來中央政府公開非法殺人的第一次,事情發生在首善之區,被殺的是首義元勳,主使的是副總統黎黃陂。執行的是大總統袁項城。如果我等不團結一心,就無法伸張正義。還春山兄一個公道!一旦正義得不到伸張,在座諸位就很有可能成為下一個受害者!雖然孫某之前與春山兄頗有齟齬,但那些都是私怨,與公義無關。現在春山兄含冤九泉,我等當戮力同心,以死者為大,捐棄私怨,共謀公義。”
張伯烈作為湖北參議院代表,又是在座眾人中比較年長的前輩,當下點頭說道:“堯卿所言甚當。現在張春山已經過世,我們應以死者為大,首先協助家屬辦理好喪事,其次才是替張春山討取公道。至於如何討取公道,無非從大總統府頒佈的公告著手,向大總統府、湖北都督府以及陸軍部提出質詢。
“剛才我們已經去過大總統府,袁項城對此事一推四五六,只說是‘根據黎副總統來電辦理’,恐怕提出質詢也沒有更多的說法,所以不如徑直向黎黃陂致電質問。此外我們還應在參議院中展開活動,聯合所有議員向參議院提出《質問政府槍殺武昌首義將領張振武案》,逐條批駁黎黃陂在電報中所列張春山罪狀,為張春山洗刷名譽。”
蔣翊武卻拍案而起:“春山兄慘遭橫死,豈是區區質問就能了事的?副總統以非罪要求殺人,大總統以軍令擅命殺人,均嚴重違背《臨時約法》。如此破壞約法,等同於背叛民國、推翻共和,應該向參議院提議查辦彈劾才是!另外大總統的軍令沒有經過國務院總理副署,而由陸軍總長段芝泉署名,故而唐少川、段芝泉乃至內閣所有成員均難辭其咎,也應該提出彈劾!”在蔣翊武看來,中央政府就是蛇鼠一窩,“洪洞縣裡無好人”,應該一竿子全部打倒。
眾人聞言不由得面面相覷,半天孫武才說道:“伯夔所言未免過激!如此彈劾大總統、副總統、內閣所有成員,簡直聞所未聞,如此議案怎麼在內閣中透過?不過徒使我共和黨孤立、張春山含冤罷了!而且《臨時約法》上也沒有說明大總統的軍令究竟要不要國務總理副署,所以此次袁項城用軍令交由陸軍總長段芝泉執行,很難說清算不算違反《約法》。藉此彈劾唐少川乃至內閣所有成員,恐怕有些強詞奪理吧?”
張伯烈也道:“正是!正是!我們要想讓議案在內閣中透過,頂多只能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