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2 / 4)

小說:誰的青梅,丟了竹馬 作者:開了

他們許下自己的承諾,感覺心滿意足,然而還是帶著淡淡的,一抹清風便可吹散的遺憾與對方告別。

那一年,徐澤十三歲。

4

十二歲到二十一歲。隔了九年的時光。

九年,置於浩瀚宇宙中,不過渺渺一瞬。然而對於短暫人生來說,是可以擁有多少回憶的一段時光啊!憂傷的,明媚的,艱辛的,通達的……都可以在這樣的九年裡發生。

這些年,黃櫻一直有意無意地在隱藏一些事。

比如十二歲之後,母親再毒打她,她便強忍著不落下淚來。

比如她一直夢見自己跌進某個無比黑暗的深洞裡,一直下落,下落,她惶恐地大叫,然後驚醒。

比如,十七歲的時候母親病逝,她從高二的課堂上從此離開學校。

比如,當她將辛辛苦苦積攢下的三千塊藏在家中,卻在某個無人的夜晚被小偷偷走。

若將每一件事都當做比如,這區區幾頁紙怎能容下!

只是,黃櫻已經習慣了在自己艱苦生命裡司空見慣的事情。她不是沒有悲憤過。她甚至想過自殺。只是等刀片冰涼地貼著自己的面板時她被激醒了。

她突然想起這些年自己混沌的生活。是的,混沌,因為一直不懂得自己存在的意義。難道,真的只是為了證明困難的存在?等到自己真的無法忍受一刀了結,以此向世人宣佈苦難的無法攻破?

不。這不是她希望的。她必須以生存下去來證明些什麼。雖然她還不知道該證明什麼,可是,她願意忍受,慢慢尋找。

她相信自己有尋找到的那天。

還有那存在於記憶角落裡的暗灰色的身影,朦朧而溫暖。

她想知道,那是誰。

5

就像她一直無法明白自己為何脫口而出“十二歲到二十一歲”一般。

為什麼不是六歲呢?因為六歲那年,自己的生父在自己眼中如流星般隕落。

為什麼不是十七歲呢?因為十七歲起,她成為孤兒,開始一個人的艱難的生存。

為什麼,偏偏是十二歲呢?

彷彿十二歲那裡橫亙了一道早已畫好的白線,就像課文中的自然段落,不可擅自修改。

有些東西,明明在記憶中是不存在的,卻擁有那麼刻骨銘心的感覺。

她一直以為,在十八歲認識聖晴之前,她所有的記憶都應該是悲苦的。然而,還是有一道陽光,那麼明媚地穿越所有時光,出現在面前。

據說,忘記,是為了更好的記住一些東西。

可是,顯然的,自己並不是很希望那些東西被遺忘。那些,希望遺忘的,卻像被刻在了骨子裡,怎麼也不能夠清除。

十二歲……

穿越四季的風,太快地從她的身體裡經過,所以,她始終也無法回憶起。

正文 第九章 心事

書香屋 更新時間:2010…5…17 15:46:10 本章字數:2296

第九章心事

1

那次楚聖晴回來後的表情,黃櫻不是沒有注意到。以自己對好友的瞭解,她知道,一定發生了什麼。

儘管,那天回來的時候女生是一臉笑容地問:“要回報什麼啊,哥?”因為此前自己與聖傑交談,聖傑非要親自弄晚飯,黃櫻想幫忙,卻被他推開:“唉!我這個做哥哥的很不地道啊。總是讓你們兩個小女生動手,今天好不容易放假了,就讓我好好回報你們吧。”

那一句回報,便被剛進門的女生聽到了。雖然還是平時打趣的口吻,可是,黃櫻還是感受了一些,不同尋常的東西。那個東西,存在於女生閃亮的眼角。

“你哥要報答你的‘養育之恩’呢!”黃櫻笑著回答。

女生跳躍到客廳中,聽見了忍不住笑了起來:“哈!養育之恩!哥哥你終於知道妹妹我的不容易啦!”邊說,邊拿起電話。

“……喂!我是楚聖晴,徐澤同學到宿舍沒有?……唔……這樣啊……那我一會兒再打過去……再見!”

黃櫻一直看著女生明顯不同尋常的表情。那不是一向好強的好友能夠輕易顯現出來的表情。

“聖晴。”黃櫻走到女生身邊喚她。女生卻還是有些戀戀不捨地看著電話,似乎在期待著什麼,一臉的興奮。

“唔。櫻櫻啊!”女生快樂地看著好友,伸手去挽住對方的胳膊,一同坐下。

“怎樣櫻櫻,我哥是個不錯的人吧!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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