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部分(2 / 4)

小說:黛玉新傳 作者:開了

位出題限韻,一位謄錄監場。李紈的才學也一般,因此向眾人要求,她們三人作詩與否不可拘定場場都要作,若遇見容易些的題目韻腳,可隨便作一首,其他人則是要限定的。迎春和惜春欣然同意李紈的意見,眾人不好相強,只得答應。

“既然起了詩社,咱們都是詩翁了,又有了號,那麼還按照這些姐妹叔嫂的字樣稱呼不如不有了,還是按照字號稱呼的是,二姐姐和四妹妹雖然不大作詩,到底是詩社一員,還是要起個號才是。”探春不想讓迎春和惜春覺得因為不擅於作詩而態度有所偏頗,不能公平視之,趕緊提議。

迎春和惜春聽探春的話甚是熨帖,不過對於詩社她們雖然不至於像薛寶釵那般看不上眼,但是也沒什麼興趣,因此說道:“我們又不大會作詩,白起個號做什麼?”雖然說是看見容易的,可隨便作一首,她們並沒有這個意願,也就不想起個號。

“雖是如此,終究還是有個號才成體統,不然其他人都以號稱之,單二姐姐和四妹妹特殊,說不過去。”探春不依,一定要給她們取號。

薛寶釵面上雖然不顯,心中卻有些不耐煩了,本來她不過是不想顯得標新立異,隨分從時,才加入詩社的。現今在名號上就糾纏了好長時間,迎春和惜春又不會怎麼會作詩,何苦這麼費事,因此從旁插言:“即這麼著,二姐姐住的是紫菱洲,就叫她‘菱洲’,四丫頭在藕香榭,就叫她‘藕榭’不就完了。”

聽見薛寶釵給迎春和惜春取得號,探春眼中閃過一抹怒色。林黛玉看著還一無所覺的薛寶釵心中暗自輕嘆,就算不耐煩,敷衍塞責也沒有這般糊弄人的,不尊重人的。平日裡行事不是最周全的一個,怎麼偏偏這會這麼疏忽大意?難道因為迎春好性,惜春不是這邊的,在賈家都是說不上話的那個,所以就可以輕忽至此?

迎春和惜春二人因為懶於詩詞,把這個沒當成正事,所以才不與計較,可是那邊還有個探春呢,這般行事豈不掃了探春的面子,難道真的因為其庶出,王夫人站在她的背後就不把探春放在眼中了?好像不符合薛寶釵一項的為人習慣,林黛玉暗自揣測著,探春因為出身問題,對此最為敏感,自尊心極強,生怕別人看低了她,不明白薛寶釵怎麼會做出讓探春認為她輕忽自己的事情來,真是想不明白。

或許這人不能一味的軟下去,也不能一直的硬著,就是要時軟時硬才好。賈府欺軟怕硬的人居多,薛寶釵一個姑娘家自然不能過於硬氣了,可是還是要找幾個軟柿子捏,藉此證明自己的不好欺負才是,免得被人欺上門。

因是探春呢起的意,擇日不如撞日,當即她就做了一回東道主,起了一社。眾人以一支夢甜香燃盡為時間限制,以白海棠為題限韻寫詩。完稿,大家一一看過,都說若論風流別致,以林黛玉為上,若論含蓄渾厚,要以薛寶釵奪魁。最終李紈認定薛寶釵為第一,賈寶玉偏心林黛玉提出異議被壓了下去。對此林黛玉不以為意,她清楚這兩首詩根本是春蘭秋菊,各擅勝場,只是以李紈的寡居身份,自然要更欣賞薛寶釵的詩作一些,雖說評論的時候儘量要做到公正,但是絲毫不帶感□彩的話是不可能的。

評論完畢,眾人又商量好以海棠社為詩社之名,因為會的多了沒趣,本來打算一月之中會個兩三次,因林黛玉不住在賈府,車來車往不是很方便,最終定下每月十六於李紈處開社,擬定日期,風雨無阻。除十六這日外,其間有高興的,情願加一社的,或情願到她那裡去,或附就了來,只管另擇日子補開,那怕一個月每天都開社,只要大家有這個興致就使得。

大家說說笑笑,林黛玉興致好,笑道:“可是我自從搬出去,這邊的人大都沒去過我那邊。現今我住在別人家中,終是不便,也不好邀人,更是不敢請老太太和太太們過去。不過大家都是平輩,縱使禮數上有什麼疏忽,招待不周,想來也不會和我計較,回頭我回去就做個東道,邀上一社,不知道意下如何?”

大家對於林黛玉在外面的居所都非常好奇,只是礙於身份和林黛玉的借住不方便過去,如今有了藉口自然興致勃勃一個個都要去。其實林黛玉並不想讓這麼些人過府,只是她也清楚,詩社一成立,到她那裡加一社是避無可避的,既然這樣,還是自己儘早主動開口的好,免得讓人背後議論。不過林黛玉也隱晦的點明,自己是借住他家,所以像她這樣在現今的住處加一社的行為是少之又少,難再有,其中的無可奈何之處還請大家見諒。

眾人基本上都是足不出府的,因此能夠有機會外出自然是開心不已。因為這些人中只有賈寶玉和史湘雲去過林黛玉的居所,所以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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