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是輕聲將今日上午發生之事對他講了一遍,不過省略了和田幽宇共乘一馬的這一段,這種對於我來說既囧又糗的事自然不能被這幾個人知道,否則我的臉就沒處放了。
季狗官聽罷點了點頭,笑眯眯地向我道:“事情經過本府已經大致瞭解了,但還需麻煩嶽小姐一件事……請隨本府一起前往和樂堂將那人指認給本府認識——先前去和樂堂的我那幾個手下因回府衙將事情報上來後便被臨時抽調走辦其他案子去了,是以我們這幾個都不認得那中毒之人。”
所謂其他的案子想必就是賀大小姐失蹤案了,真是麻煩,怎麼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又讓我給攤上了呢?!我就知道一見到這狗官准沒好事!
心裡暗罵他幾句,我低頭行禮道:“但憑大人吩咐。”
季狗官笑著起身,向嶽清音道:“清音你既然家中有客,便不必跟著一起去了,事畢後為兄會將令妹安全送回府上。”
嶽清音眯了眯眼睛,儘管只是一瞬間,仍被我偷眼給瞅見了。他……莫非已經起了疑?……狗官已不止一次地在由我“摻和”的偵案過程中將他給支開了,雖然我清楚這是因為狗官猜到了我不想在嶽清音面前太過顯露而特意給我行的方便,但是嶽清音會怎麼認為呢……別是誤會了我與這狗官有什麼姦情吧?!那我可是天大的冤枉啊!跟誰傳緋聞也不能跟這個傢伙傳啊!嶽大哥,你可千萬別亂想啊!
我心內悽苦地跟著狗官出了府,徑往和樂堂行去。由於是徒步走在街上,他那身大紅袍乍眼的很,一路上不斷有百姓上前來衝他行禮問好,他也毫無架子地笑眯眯地點頭回禮,人緣兒倒是不錯,難怪子都曰過:狗乃人類最好的朋友也(哪位“子”這麼曰過啊?)。
我走在他身後難免不被人多看上幾眼,一時間渾身彆扭,知道的是我被請去指認被害者了,不知道的沒準兒把我當成被狗官抓起來的女流氓呢,將來萬一影響到我的人氣指數而導致找不到好夫婿豈不是虧大了?
忍不住小跑了幾步趕上前去同他並排走,反正我又不是犯人,哪條法律規定了百姓必須得走在當官的屁股後頭了?何況姑娘我還是個官眷。
狗官偏下頭笑著看了看我,沒有什麼異議,且還放慢了步子,以免他那大長腿一步頂我兩步,讓我跟起來費勁。
終於到了那家和樂堂醫館,夥計連忙將我們迎進館內,由那位主治郎中引路由前廳的後門出來,穿過一所小小院子,到得後廂,相當於現代醫院的住院區,開了一扇房門,進入屋中,指向床上昏迷著的那名病人道:“大人要找的就是這一位了。”
我跟著季狗官走上前去,瞅了瞅那人的臉,便向他輕聲道:“正是此人。”
狗官點點頭,坐到床邊,上上下下仔細將這人打量了一番,似是什麼地方令他有些驚奇,不禁挑了挑眉,而後抓起這人的一隻手腕細細檢視。我因站在他身旁便也跟著一起觀察,見這人肌膚生得略白,細皮嫩肉,腕處有明顯的被馬韁繩勒出的紅痕。狗官捏著他的手指一一細看,便見他右手食指、中指和拇指的指肚以及無名指第一個關節的內側都結了厚厚的繭子,而手掌的肉卻細嫩得很,再看左手,無論手指還是手掌則都沒有結繭。
我心下一動,驀地明白了狗官的思路。這人雖然是一身小廝的打扮,然而膚色蒼白,明顯是時常足不出戶的人,試問那些整日伺候主子跑東跑西的家丁們有幾個是天天待在屋子裡頭不出門的?當然,不排除有人是天生就曬不黑的膚質,倘若這一點還不能證明其身份可疑的話,那麼他的手就是更為明顯的證據。
身為小廝雖然在各府裡也分三六九等,低等級的乾重活,高等級的幹輕活,且不說乾重活的必定滿手老繭,就是幹輕活的也沒見有哪個像他的手這般細皮嫩肉的,就是我身邊的歡喜兒,年紀雖小也沒幹過什麼重活兒,那手掌肉也是硬實得很。再看這人右手那幾處奇怪的結繭之處,在腦中將其形像化的一想,分明是常年用毛筆寫字磨出來的!其左手一個繭子也無便是最好的證明。
常年足不出戶,右手有握筆磨出的繭子,由這兩點便可推出,床上中毒昏迷的這人根本不是哪個府上的家丁,而是一個與“文化”有關的人,不是個刻苦攻讀的書生就是個勤奮的作家,而前者的可能性似乎更大。
就在我整理思路的功夫,狗官已經抬起眼來,偏頭看著我笑。我連忙收回心神,低眉順眼地垂頭恭立。聽他低聲笑道:“靈歌妹妹想必也看出這其中的破綻來了——這人並非什麼小廝,而是個讀書人。且他身上這套衣服也是緊急之下偷來的,看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