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4部分(3 / 4)

友徹底的撤離了這裡,所以這家酒店的管理問題,就被李志揚交給了那個蘭斯。

之所以挑選這個蘭斯,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這個蘭斯的老婆,是洛克菲勒家的一個旁系的女兒,所以這個傢伙和洛克菲勒家的關係,可以說是不淺。

詹姆斯也和李志揚說了,這個傢伙是個信得過的人,所以李志揚才敢放心大膽的把自己的酒店交給他來處理。

尤其還交代了羅比的部分,而這個蘭斯也是個明白人,他明確的告訴李志揚,他會安排一批人手,來特殊的處理羅比交上來的這些錢的。

所有經手的會計,都會是從東歐的阿爾巴尼亞,或者是拉脫維亞,立陶宛那樣的國家僱傭過來的女性。

沒幾個月就會輪換一批,絕對不會讓她們瞭解太多

然後又把流程大致的像李志揚介紹了一遍,李志揚一聽這才放了心,這個傢伙真是個天才。

把那賬目做的是亂七八糟,而且最後還都會以最低的額度想美國政府交稅,各種避稅手段都是爐火純青。

一看就是玩這方面玩的極其熟練的熟手了,難怪那些ICE和美國國稅局的傢伙們,去拉斯維加斯抄了幾次,都什麼都沒抄到。

而泛美銀行那邊,有自己安插的人手,就是以前幫著自己在美國炒作悍馬股票,以及後來在倫敦幫著自己狙擊了富時一百指數的那個操盤手。

那小子叫羅傑。鄧力文,能力還是有的,不過在華爾街並不是什麼名聲顯赫的大人物。

他之所以能夠成功,靠的當然也是李志揚的內幕訊息,而且李志揚在兩次操作之中,都沒少給他和他的團隊分紅。

他的團隊裡面現在千萬富翁是比比皆是,而他更是成了億萬富翁。

但是這個羅傑也是個有自知之明的人物,他知道,要不是李志揚的內幕訊息,就憑他和他的團隊,恐怕在這次金融危機之中,早就和別的投行或者是基金的團隊一樣,早就被公司掃地出門,然後去露宿街頭去了。

要不是李志揚把他們召集到一起,然後又給他們機會,並且總領大綱的情況之下,他們根本就不肯能創造出這樣的奇蹟來。

現在老闆自己成立了一家銀行,問他們願不願意來效力,他們當然是願效犬馬之勞的。

畢竟現在華爾街的情況可不太好,投機方面自己的團隊肯定和高盛的阿爾法小組之類的沒法比,所以還不如干點穩妥的行當。

而這個銀行就正好,雖然不會像以前在市場上那樣呼風喚雨,但是最起碼也不會像之前那樣大起大落。

他們的團隊的人,有很多都是李志揚早期在操作悍馬股票的時期,經由詹姆斯推薦,或者自己挑選出來的金融方面的人才。

這些人不但熟悉金融市場的運作,對銀行的運作也是相當的熟悉,所以在李志揚的泛美銀行成立之後,他們進入銀行充當中層骨幹都是相當簡單的事情。

因為這些人,一般不但有著金融行業的學歷,而且一般很多還都有在商行,或者是投行從業三年以上的經驗。

所以有了這些自己留下的骨幹在,再加上詹姆斯派給自己的一些人手,李志揚也就不再怕那個伯納德,在自己的銀行裡搞出什麼貓膩來。

雖然他相信,那個伯納德不敢在自己的銀行搞風搞雨,但是放人之心還是不可無啊

再加上那個傢伙又是騙子出身,所以自己還是防著點的好

想想這次的美國之行,李志揚雖然感覺行程近,工作累,但是到了最後還是覺得很值當的。

收購貝爾斯登總部,以及它在美國境內的一千多家網點,一共花費了十二點五億美元,收購米高梅大酒店又花了十個億美元。

可是自己也沒閒著,在收購貝爾斯登的訊息傳出去了之後,美國的股市當時還小幅的上探回撥來著,自己怎麼能夠錯過那樣的機會。

那幾天自己可是在美國的杜瓊斯指數,還有在摩根大通的股票上面賺了不少,最起碼有五個億的美元。

而與此同時,那個羅比的效率也是相當的不錯,僅僅是在那麼短的時間之內,那個小子就從那些天朝貪官的身上,榨出差不多十個億美元的油水。

所以到頭來,算來算去,只也只不過是花了七個多億的美元,就拿下了兩個大型的企業。

這要是在經濟繁榮的年代,想完成這樣的交易,簡直就是痴人說夢一般的事情,幾乎根本就不可能。

這米高梅大酒店,或者是那個貝爾斯登的總部大樓,無論那一座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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