跡,草叢中沿途有血跡散在四處,只是這血跡比較凌亂,很難分辨得清,到底往哪個方向滴的。
這血痣漢子觀察了許久,眉頭深深皺了起來,四處看了下,這周圍是個岔路口,足足有三條道可選。
“萬頭,這血跡,是對方的嗎?”
那血痣漢子搖了曳:“不是他的,這是鬼眼雲鷹的血跡。還有鬼眼雲鷹的羽毛。那傢伙,不會是吞食鬼眼雲鷹的血吧?”
其他人都是微微有些動容:“生吞?”
“不知道,應該是生吞。難道那杏還有膽子生火烤食不成?”血痣漢子自言自語地判斷。
“這血跡看起來都還沒幹涸,應該去得不遠吧?萬頭,咱們快追上去啊。”手下人顯得十分急切。
那血痣漢子卻很沉得坐,眼神精悍地四處望了一番:“大家可別忘了,我們的對手,可是連鬼眼雲鷹都能幹掉的傢伙。你們千萬不要以為咱們人多,就能輕敵。”
不愧是雲潛的手下人,哪怕是一舉一動,都是帶著濃濃的雲潛風格。謹慎心,精明仔細。
“萬頭,這是難得的立功機會。若那杏真是姜家的餘孽,咱們就算抓不到他,第一個發現他,那也是大功勞啊。二族老現在精銳盡出,如果咱們不抓租個機會,這功勞說不定就是別人的了。”
但凡有點野心的人,誰不想建功立業?
這血痣漢子顯然被手下人一席話,說得怦然心動。
思忖片刻,經過一番天人交戰之後,他的眼神從猶豫慢慢變得堅決起來。
“好,這裡有三個路口,咱們分成三批人馬。記住,一旦發現敵蹤,立刻發出訊號通知大夥』要戀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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