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4 / 4)

小說:超品鑑寶 作者:噹噹噹當

說周培海剛挖出來的時候也不曉得怎麼處理,因為他也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加上10年,國家對於這方面的管理還不太嚴格,周培海根本沒有意識把它上交,就認為自己撿到的東西那就是自己的。

名正言順,自己完全有處理它的權力。

偏偏韓衝知道,包括地上的和地下的所有的還沒被發現的文物,沒有歸屬權的文物那都是屬於國家的。

當然,這是正直的法律下,韓衝發誓確實是這樣。

可他人之常情看,韓衝寧願這一刻自己是法律白痴,他也不覺得這樣做十惡不赦。

至少,同行在古玩圈經手的小一半古玩都是鏟地皮得來的。

這也才出現了“暴力”這兩個字。

這種現象也是古玩行當認可的。

要怪只能怪國家對這種東西還沒有特別強制性的約束,也無法做到嚴格意義上的杜絕。

但當這種事情韓衝第一次面對時候,他若干年後回想,自己做的是對的。

“周大哥,既然你把我當朋友,跟我說實情,我也必須跟你說實話。你的這個貔貅儘管是你挖出來的,但它嚴格意義上講並不屬於你。你如果堅持認為這是你的,想要賣掉,那你只能說這貔貅是你個人的,沒有從工地挖出來的這回事。”

“還有。”韓衝推心置腹道。“現在我們尚不知道你這貔貅是真是假,不知道它是不是玉石,還是我之前說的是其他石頭。你要賣的話,可能買的人也要小心謹慎,因為可能就會涉及到倒賣文物的罪名。”

韓衝可不是嚇唬周培海,他發誓所說的每一句每一個字都可以作為呈堂證供,一個逗號都不改。

周培海之前可不知道,現在聽了也有些糊塗。

但總而言之,周培海還是想要賣。

“兄弟,你說的這些我聽得糊里糊塗,我不懂法律,我只知道,我家那一家老小都等著我拿錢回去,我媽媽臥床不起要看病沒錢,我小孩讀書吃飯沒錢,我在工地幹活,那老闆剋扣不發我們工資,我們找政府,政府敷衍不管,我挖到這麼一個東西,就是想著能賣點錢,我眼瞅著希望來了,你說這些叫我…”

“要不,兄弟,你把我這東西收了吧,求求你了。”

周培海眼睛紅腫了,抓著韓衝的手那個不放。

看他痛苦的樣子,韓衝實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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