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3 / 4)

小說:相遇義大利 作者:剷除不公

她的不自在,因為這裡是一個用金錢堆砌成的世界,對林飛菱來說,這是個陌生的世界。“對了,你再把清單拿給我看看。”

林飛菱合作的將易安妮的購物清單交給他,“這個……我朋友要我在預算內購物。”這他應該聽得懂吧?希望如此,要不然可就怪了。

“你別擔心這個,我想我能為你朋友爭取到一個合理的價位。”事實上只要他需要,一通電話就能免費拿到他想的東西。

“五百萬里拉以內可以買齊這上面所有東西嗎?”

“當然。別忘了我是Lavina的員工,”比較高階的那種。“我買自己公司的產品可是有員工價的。”他大可派人幫他送上清單上的所有物品,然後將它們當成禮物送給她。不過,他猜依林飛菱的個性,如此“昂貴”的禮物她肯定是會拒收的。

“說得也是。”這下她可放心了。

“既然我享有員工價,你要不要也順便挑件衣服?”

“我?”她倒沒想到要替自己買件衣服。第一,她從不穿名牌;再者,她就算買了,到最後恐怕也會因為捨不得穿,而放在家裡當壓箱寶般的供在箱裡。“我沒有特別想要買什麼。”她搖搖頭,謝過他的好意。“不過,還是謝謝你了。”

“沒關係,你就四處看看,或許有些衣服能引起你的購買慾也說不定。”亞歷山大很自然的摟著林飛菱的肩,帶她遊走於各衣架間。

“這個……。”沒有計劃性的shopping才真的是驚人。有次她和同事出去逛街,正逢兩人的心情都不是很好,於是狠狠的大買特買——她的床頭音響就是那時買的——兩個人一天的消費總額居然超過十萬元!可以想見的,接下來的兩、三個月她的生活有多拮据!

有了那次經驗後,林飛菱養成了出門購物一定會先擬好行程,而且出門只帶現金,絕對不帶信用卡。“我想……還是不要好了。”

這家店裡的衣服的確很漂亮,應該不能說是漂亮,這樣的形容詞過於膚淺,好像褻瀆了它的價值。應該說是十分的雅緻、優雅。似乎穿上它,整個人的氣質都變了。

以欣賞的角度來說,真的很棒,不過要真套在林飛菱身上——怎麼說呢?就像是個大老粗身上穿著HugoBoss的三件式西裝般的突兀——衣服是很挑人的,不是每件衣服穿上每個人身上都好看。

“我不適合。”她真的不適合。

“你不試試看怎麼知道不適合?”亞歷山大壓根兒不這麼想。他認為東方女子身上總是透著股神秘與未知的感覺,而這樣的女子,人們總是聯想到深邃的藍色和代表著神秘與高雅的黑色。這或許是西方人的偏見。

當然啦,他不認為林飛菱身上有這兩種特質——他倒覺得她比較像個裡頭裝著五顏六色的七彩糖球的透明玻璃瓶,讓人光看就覺得很溫馨,忍不住想要將它放在手中把玩。

“這個……。”他說的沒錯,衣服要穿了才知道好不好看。只是她真的不以為她能穿出那種……那種……嗯……貴氣!對啦,就是貴氣!她沒法子穿出這些衣服背後的意義——貴。

亞歷山大隨手取來一件無袖黑色緞面禮服——這是他接掌Lavina時,所設計出來的第一件衣服,而那已是三年前的事了。不過這件衣服算是長銷型的,截至目前為止,這件小禮服仍是供不應求——放在林飛菱手中。“你去試試這件衣服。”以他目測的結果,他拿給她的尺寸應該不至於會有太大的差異。“這件啊?”她接了過來,下意識的找出標箋,不小心看到上頭的定價。“這件?!”她一定是看錯了!

一件看起來不怎麼樣的衣服,居然索價五百萬里拉,合臺幣十萬塊!這是她三個月的薪水耶——搶錢啊!

“有什麼不對嗎?”

“大大的不對了。”林飛菱將亞歷山大遞給她的衣服丟回給他,深怕自己一個不小心就把這件衣服給弄髒了。她可是窮得很,沒錢賠的。“這衣服真的很漂亮,”真的不錯,只是她沒那個“福份”穿上它。天啊,十萬塊耶!“只是它太貴了,就算我喜歡也沒用。”既然如此,不如一開始就不要去試,免得回臺灣以後還會朝思幕想的,萬一哪天神志不清的話……她還要過日子的。“怎麼說沒用?要是你喜歡,我送你就成了。”

“不,無功不受祿!”她又不是他的什麼人,要是她是他女朋友,還是情人之類的,那他要買來送她,她絕不會有意見。“再說,這麼貴重的禮物,我不能收的。”要是送她點吃的,還是便宜的紀念品,她還沒話說。但是,他要送的可是一件炫耀價值大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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