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一根菸。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麼會一時衝動把她給帶回來?
到底是什麼刺激了他?
那見鬼的“張大哥”嗎?
這很奇怪,他跟莫荳蓮之間又沒有感情,他為什麼會對她崇拜那個張大哥感到不爽?
是因為他覺得自己比任何男人都優秀嗎?所以當她一直稱讚姓張的,又對聯通環球的對手臺寶集團一臉傾慕,他就受不了了。
總之,他已經把莫荳蓮帶回來了,他也告訴她,他永遠不可能籤那張悔約書,因為他不想一輩子活在內疚裡。
既然不想籤悔約書,那麼他就要履行他的“保證書”。
好,他同意娶她,反正這個世界上有種關係叫離婚。
沒有人規定他不能跟莫荳蓮離婚。
他認為這是個兩全其美的好辦法,既可以給莫氏夫婦一個交代,又可以名正言順的照顧莫荳蓮的生活,因為離婚後,他打算給她一大筆贍養費?!至少兩億起跳,他認為這是她應得的。
“那你們什麼時候結婚?”辜至俊在酒櫃前為自己倒了杯威士忌。
他知道自己感冒發燒,剛剛還服過藥,此刻不宜喝酒,如果香姨看到,肯定會大驚小怪很久。
但管他的,家裡要有喜事了,這件事雖然透著古怪,但值得喝酒慶祝一下不是嗎?
哈,他要有大嫂了。
真不敢相信至酷會自己走進禮堂,而且物件還是個……呃,恕他直言,物件還是個小美眉。
在美國時,他不是跟那個叫凌子珊還是凌芷珊的合夥人走得很近嗎?她看起來很知性,他覺得還頗適合至酷這型別的工作狂。
不管了,他認為這件事最高興的一定非他爸媽莫屬了,他們一直催促他們五個人結婚,但他們都當是耳邊風。
眼看著人家臺寶集團的公子千金們都紛紛步入了禮堂,他們很怕辜家會在他們手上斷了香火。
現在好了,至酷要結婚了,應該叫林伯放串鞭炮慶祝一下。
“不知道。”辜至酷知道自己還沒收拾好心情,語氣有點煩躁。
他很少這麼狼狽,覺得自己被那對看似好人的莫氏夫婦將了一軍。
也不能這麼說,當年他們根本沒有要求他回報,是他堅持要回報他們的,只不過,他怎麼算也算不到,他們會在十年後送給他這麼一個“大禮”。
這件事給了他一個教訓?!做人真的不能太自以為是。
當年他還沒滿二十歲,桀驁不馴,可以說有點目中無人,是個盛氣凌人的小夥子,自以為出身背景特別,天下沒有他們辜家用財富做不到的事,所以寫保證書寫得很阿莎力。
那一年他一直在等莫氏夫婦連絡他,他好展現辜家的實力,好好回報他們。
但他沒等到,而時間一年年的過去,他也就漸漸忘了這件事,如果不是莫荳蓮的出現……
至於結婚……
他還沒想那麼多,光是把她介紹給家人認識就很令他的太陽穴發疼了,看看至俊的反應,還有至帥跟至雅呢,他們會怎麼看這件事?
幸好他母親陪著父親到美國做化療了,不然她會高興得跳起來,以為他真的要定下來。
事實上,在帶莫荳蓮回來的路上,他們已經約法三章。
第一、關於匆促結婚的內幕,除了他知、她知之外,不得向第三人提起,也就是說,連對他的家人也要保守秘密。
至於已經知道的至美,他威脅他不得說出去,否則他就假戲真作,讓他瞧不起的莫荳蓮真的變成他的大嫂!
第二、沒有婚禮。
他打算等一年過去,跟她辦好離婚手續後,到時他要按照原本的計劃跟芷珊進一步發展,所以他跟她的婚姻,越少人知道越好,最好只有他的家人知道,所以婚禮必須省略。
第三、 婚後她不得干涉他的自由,他同樣不得干涉她的。
有了以上三點的保障,這麼一來就萬無一失了吧?
荳蓮沒看過這麼大的一張餐桌,好像在“請客”哦!
她數了數,吃飯的總共有五個人,加她六個,但他們用的卻是足以坐得下三十個人的長餐桌。
這就算了,至少他們集中坐在餐桌的前半段,所以還不算奇怪,奇怪的是,只有六個人吃飯,傭人卻有八個!
會不會太誇張啊?這就是富豪名流的排場嗎?
菜一道又一道的端上來,他們每個都吃得不多,這樣吃得完嗎?吃不完的菜咧?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