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給我們每人一個信封,信封裡是一筆很慷慨的小費。她給了真羽美兩份,請她把其中的一份轉交給名叫富枝的藝伎,據她說是“因為頭疼早些時回家了”。事實上,她同我們一樣明白,富枝是她丈夫的情婦,他們到另外一個房間睡覺去了。
因此結婚對於武士來說並不意味著愛情走向墳墓,但對於他們的妻子來說確實如此。江戶時代的日本*道德要求妻子不許對丈夫的婚外戀、玩藝伎等產生嫉妒之心,這是對女性情感和*要求的否定,“現在仍有新娘子在婚禮中戴白帽子的風俗。那帽子看上去像是用布單鬆鬆地在頭上紮成的。這在日文中叫做‘角隱’,即遮掩‘嫉妒’這個角”,這就是要求妻子不許批評丈夫,嫉妒丈夫的其他性夥伴。
性慾的壓制和宣揚:將戀愛、婚姻分離的武士
武士社會的倫理和家法,對於*的態度常常在壓抑和宣揚之間搖擺,這主要看當時的將軍好色與否。如果將軍好色,與民同樂,則武士們可以公然嫖妓;如果將軍喜歡獨樂,那麼武士便不能隨便去紅燈區(公娼),也不能隨便和私娼來往。
在武士的情感生活中,性色與愛情是分離的,情愛與婚姻之間也是如此。婚姻是家族的事,是孝的責任之一;而情愛則是私事。所以有人說:“在古代日本武士階層的道德觀念中,愛情和婚姻曾是兩件互不相干的事情。”
幕府時代主君對於忠誠勇敢的武士在性方面的慾望和越軌是寬恕的,如室町時代的小說《三人法師》描寫的那樣,將軍發現武士愛上某個使女,甚至是天皇的使女,都會設法成其好事。可以說,武士的結婚一般是由他們的主君決定的,武士和藝伎或*之間可以縱情,但不能有愛情,只要他們的性關係不影響家族的穩定,將軍都可以寬容。
在中國封建專制主義時代,男女可以有婚姻而無愛情,有婚姻而無性生活,甚至可以有婚姻而無丈夫——這個家庭丈夫可能已逝去而只留下一個刻有他姓名的木頭(即“木主”),新婚女子可以和一隻替代丈夫的公雞拜堂成親。武士道對武家的婦女差不多也是如此要求的,“在世界上大多數地方,婚姻能為人贏得尊敬。但在日本,這種壓力特別冷酷無情。只有作為已婚的母親才會被完全看做一個女人——不管丈夫是活著還是死了”'4'。所以,日本女人總得找一個男人做丈夫,而無論他是怎樣無能的男人。
日本武士的本性是追求浪漫愛情的,但在武士道的約束下,婚姻和愛情從屬於家庭和職分,“自由”愛情的追求受到壓抑,壓力主要來自家庭和藩的責任。即使是正常的家庭情感生活,由於武士道對男子漢氣質的要求,武士是不能在他人面前表達對於妻子兒女的感情的,不收斂的話是會被人看不起的。
一個人講說自己對妻子和兒女的愛感,講說任何與家庭生活極其有關的話,那是完全和上等日本人的觀念不相合的。西方人時常將家庭關係公開承認、甚至是展覽,在有教育的日本人看來,即使不當做絕對的野蠻,至少也將當做狎暱難堪。
在日本,甚至丈夫要和妻子在街上並行著,也不是風俗所許可的;若說將他的臂膊給伊,或者在上下樓梯的時候來幫助伊,那就更加不可以了。不過這並不是他沒有愛感的證明。
日本武家文化的沉悶和壓抑,為武士們,也為後來的日本人找到了及時享樂的解脫方式,即透過性的肉體*忘掉精神的苦痛,也使日本人在天性和天理之間找到了調和的方式。
武家妻子偷情的技巧
自進入武家時代這一重視階級的社會以來,貞操觀念在日本統治階級內部的影響越來越深,為防止下屬染指自己的姬妾,將軍以及一般的大名、武士在這方面也是一點都不馬虎的。
在日本,不同階級的男子,因為道德和法律對於他們和他們的家庭成員的要求不同,在性生活上的佔有慾望也不同。武士階級之所以有相對強烈的佔有慾,因為他們最早實行嫁娶婚,最早建立父權家長制家庭。江戶幕府制定的嚴酷家法《御定書百個條》中,將秘密通姦的妻子處以死罪,通姦的男子也處以死罪,這是為了保障武士家庭的穩定,為他們的衝鋒陷陣解除後顧之憂。武士不僅對於通姦的妻子和她的姦夫有斬殺的特權,在*的現場將不檢點的妻子斬殺也無罪。因此江戶人將偷情比做吃河豚,因為河豚雖然是美味但往往有毒,要想品嚐美味就得提心吊膽。所以,當時流行有這樣的歌:“偷人家的妻子,驚心動魄有美味,有如嘗河豚。”
而對於同時代的町人(主要是商人和手工業者)和農民來說,他們的婚姻還接近於走訪,對於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