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醉的一塌糊塗,但張川樹卻清醒著。他雖不盛酒量,但他卻醉不了,這是因為他一共只喝了三杯,剩下的時間就是裝作要吐的樣子,一趟一趟的往洗手間跑。他在洗手間確實也吐了,但吐的都是含在嘴裡的啤酒。
張川樹不能喝醉,更不能醉倒。他必須保持著清醒,必須儘快想出一個能辦掉閆少東的辦法。
他頭腦中迅速的搜尋著認識的朋友,想找出一個能幫的上他的人。所謂在家靠父母,出門靠朋友。川樹的父母都在國外,姐姐雖然一直都是又當爹又當媽的照顧川樹,但這種事情,決不能不姐姐牽扯近來。所以他只有找那些有求必應的朋友。於是,他想到了一個人。這個人就是——彭閎軒。
記得當年兩個人第一次跟別人打架的時候,那還是發生在初中一年級的事情。
當時剛入學不久,兩個人在球場上踢球。雖然他們兩個絕對是鐵桿球迷,但不一定是球迷就會踢球,會踢球的也不一定就會踢出好球。尤其是中國球迷,連中國國家隊的專業運動員都踢不出好球,那我們也不能對這些業餘足球愛好者有太高的要求。
彭閎軒模仿貝克漢姆的動作傳出一球,當僅僅是模仿動作,動作很逼真,但球路卻差個十萬八千里。一球砸在場外一高年級學長的頭上。學長立刻暴跳如雷,但所有的初中生幾乎對老師還是有幾分畏懼,所以都不敢再老實眼皮子底下生事,尤其是體育老師的眼皮底下。學長在年長,他也只是個初中生,所以他本著尊師重教的原則,沒有對彭閎軒大打出手,只是氣勢洶洶的說了一句:“小子,放學我在學校門口堵你,有種的放學就走學校正門!”說完,把剛剛砸過他的足球拾起來,想一個大腳將足球開出。但腿已踢出,球卻沒動,腳上的鞋子一飛沖天。引起周圍圍觀同學的一陣狂笑。學長們面盡失,一溜煙跑回了教學樓。連飛到主席臺上的球鞋都不要了。以至於後來,學校大喇叭通知道:某某班某某同學拾金不昧,在主席臺撿到一隻足球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