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所有,失去自我,只想不顧一切地隨他狂亂沉淪。
她放縱著他的需索,任他將身上的衣物一件件除去,挺身迎向他火熱的身軀,熱切尋求著情慾的宣洩。
“衣服。”他低喘,提醒她。
“唉呀,隨便啦!”說著又要移靠過去。
言仲夏扣住纖腰,不讓她妄動,咬牙堅持。“衣服,脫掉!”
嘖,龜毛!
方歆沒辦法,急忙地剝除他凌亂的衣物,慌亂中不慎扯落了他幾顆衣釦,散了一地。
這少根筋的丫頭!她難道不知道,穿著衣服與她歡愛是多羞辱人的事?他從來就沒將她當成洩慾工具。
直到兩人再無阻隔的合而為一,交融彼此的氣息與體溫,她滿足地吁嘆,熨貼著他熱燙的肌膚。
還是隻有他,最教她熟悉眷戀。那樣的契合與依戀,是習慣抑或其它,她已無法分辨。
廝磨律動中,歡愉如狂潮般陣陣襲身,她暈眩得無法承受更多,輕喘著將臉埋入他肩頭。
言仲夏狂熱地挺入溫潤如水的嬌軀深處,在她嬌吟失聲的同時,深吻住吐息如蘭的紅唇,輾轉探吮出火熱激情之外,另一種震盪心扉的纏綿綢繆。
那一刻,她好似恍惚地有些明白,為何她總是離不開他了。
當夜更深的時候。
方歆偏頭看向安穩入眠的枕邊人。輕淺均勻的呼吸,顯示他正處於熟睡狀態中。
這傢伙連睡著了都是該死的迷人。
打認識他開始,他的談吐舉止就是無可挑剔的完美。所有認識他的人,沒有一個不說他溫文優雅,氣質出眾。
相形之下,她就太過大而化之,粗魯率性得很人神共憤了。
當他還在抽免洗筷時,她已經迅速又有效率地幹光一個大便當了;在他交疊著修長的雙腿,在樹陰下翻閱莎士比亞作品集時,她正在籃球場,很神勇地以一敵十,撂倒一個個身高全都超過一百八的大男孩;而他在和他們美麗的校花風花雪月,郎情妹意浪漫到不行時,她卻是逃課混在男人堆裡拚得風雲變色,打群架打到大傷、小傷配著當飯吃。
學校榮譽榜永遠有他言仲夏大名,模範生名銜歷久不衰;而功過榜的黑名單她也從不缺席,大過、小過不斷,永遠在退學邊緣掙扎。
也許,就因為看不慣她活似廢人般的人生哲學,不知不覺就這樣槓上了,然後就孽緣深厚地一路糾纏至今,甚至糾纏到床上去。
思及此,她掀開被子看了眼底下光溜溜的身體,再看看身邊連睡姿都優雅得引人遐思的睡美男,玻ё叛奐�Щ蟮鼗叵搿�
他們不是在討論結不結婚的事嗎?怎麼談著、談著,又談到床上來了?
噢,天……
她以枕頭矇住臉,羞愧地呻吟。
方歆,你是個沒出息的東西!
那現在怎麼辦?真和他結婚?唉,那是她想都沒想過的事呢!
和他有親密關係是一回事,當不當夫妻又是另一回事了,畢竟兩人之間的差異那麼大。他太出色亮眼,永遠是人群中的焦點,而她太粗率隨興,半點女人味都沒有,任誰都不會將他倆聯想在一起的。
根本——不搭嘛!
就連他都用了十多年的時間在告訴她:你方歆真的是個令全天下女性蒙羞的失敗女人。
他對待任何人都是絕對的溫文有禮,風度翩翩,獨獨待她,全無風度可言,一張嘴惡毒得活似灌了十瓶巴拉松。
她甚至不知道他們這樣算不算是一對情侶。
還沒結婚就標準的怨偶一對了,這婚還結個屁啊!
她一直都以為他們會這樣一直過下去的,誰曉得他哪根神經搭錯線,居然要娶她。
他不是說,她做事莽莽撞撞,腦袋瓜笨得像豬一樣嗎?
他不是說,她長得可歌可泣,身材平板,煮出來的東西也只比餿水強一點?
他不是說,她不溫柔、不婉約,榨乾了她都擠不出半點女性特質,成天只會打架鬧事……他甚至曾撂下狠話,要再讓他知道她扁人,他就先扁她。
所以後來,她沒再和誰打過架,卻三天兩頭的和他拳腳相向。
這樣的老婆他到底要娶來做什麼?氣死自己嗎?
唉唉唉!她早該知道的,他們這輩子是註定糾纏到死了,打從十四歲那年,薰風徐徐吹拂的午後起。
記得那年,她才國二。也是這樣的仲夏時節,她遇上了他,這八字不合的天生冤家,生命中最年少輕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