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部分(3 / 4)

小說:英雄信條 作者:吻火

這隻食屍鬼和那些裸裝的雜兵不同,穿著一身染滿了血漬的皮甲不說,腰間是一柄彎刀,背上還遮著一塊像龜殼似的大盾,至於長筒靴中,更是露著一柄匕首柄,顯然時刻準備著陰人。

這絕對是一隻開啟了智慧的食屍鬼,因為它的手上還拎著一柄弩弓,上好了弩箭,要知道就算是一些中階,也使用不了這類繁瑣的武器,更多的還是靠著**力量戰鬥。

食屍鬼的眼睛泛著綠色的光芒,透著無盡的狡猾氣息。

接近了託尼的屍體後,它扭頭左右檢視,再一次確定沒有危險後,從口袋中取出了一塊灰色的天鵝絨餐巾,圍在了脖子上,隨後拿出了刀叉。

“這貨還是個紳士?”不只是唐頓,就連見多識廣的荷瑪都有些愕然,這隻食屍鬼的行為實在是讓人出乎意料。

“啊!”塞蕾絲喊了出來,一把抓住唐頓的胳膊,躲在了他背後,不敢再看。

院子中,食屍鬼用餐刀切下託尼的眼睛,接著餐叉扎住,送進了嘴巴中,細細地咀嚼。

一縷液體從嘴角流了出來。

食屍鬼一臉享受的表情,差點讓唐頓以為它是坐在帝國的皇宮中,正在品嚐宮廷廚師烹製出的大餐,而不是一顆死人的眼球。

“嘖嘖,這美食家範兒,優雅的無以復加呀,它身前不會是一個貴族吧?”荷瑪突然對這貨很感興趣了,“一定要抓活的,這麼特別的食屍鬼,極具收藏價值。”

“哈?”唐頓愕然,“我沒聽錯吧?”

“庶民,你沒聽錯,這麼稀有的食屍鬼,就該裝在鐵籠子中,擺在宅邸中讓人參觀,不然太浪費了。”荷瑪擁有雙眼的話,此時絕對放光。

唐頓突然發現,除了習慣叫別人庶民,有點毒舌外,荷瑪居然還有怪異的收藏癖。

“它應該是中階吧?”唐頓看著食屍鬼嫻熟的砸開託尼的腦殼,品嚐腦漿,有些噁心了。

“怎麼可能,最多也就是靈魂五、六階的水準,你看它的臉龐,皮肉高度腐爛,還露著牙床。”荷瑪講解,“食屍鬼腦袋中的靈魂印章會從空間中汲取魔法能量,不用斷的改造身體,使它們更加的強大,所以身體越完整的食屍鬼,實力越強。”

進食的這隻食屍鬼,外觀實在殘破的有些讓人慘不忍睹,它的下顎骨露著,滿是裂紋,顴骨還丟了一塊,至於兩隻手,還有不少骨節露著,用力過度,覆蓋的肌肉還會往下掉碎屑。

“這顯然是一隻幸運到極點的食屍鬼!”雖然皮甲遮蓋身體,不過從露出的部分來推測,荷瑪估計它也好到哪去。

魔典猜得不錯,這隻食屍鬼除了本身資質不錯外,還走過狗屎運,吃過一頭超階魔獸的大腦,才在低階時期擁有了高階時才能進化出的智慧。

對於食屍鬼來說,吞噬其他生命的屍體,尤其是腦漿、鮮血、內臟,不僅可以修復自己的身體,還是增加實力、快速晉階的最簡單有效的方法。

不死一族的食屍鬼軍團在戰鬥後,吞噬戰場留下的屍體,曾經被評為最血腥、最恐怖的景象之一。

“就算是靈魂五階,我也打不過呀!”唐頓還是有點自知之明的。

“不一定,看它這幅全副武裝、以及躲躲藏藏的模樣,顯然是一個怕死的膽小鬼。”荷瑪分析,“先用魔僕試探一下,看看它的戰鬥方式。”

第六十一章 食屍鬼日記

唐頓躲藏的地方在相鄰的街道上,是為了儘量避開那隻紳士食屍鬼的視線,不過距離停放託尼屍體的小院並不遠,大概一百米都不到。

塞蕾絲抱著魔典,跟在唐頓身後,在長街上狂奔,魔僕已經放進了戰爭空間中,不僅方便,也不用擔心它們奔跑弄出的噪音會引來亡靈怪物。

唐頓衝進了距離紳士食屍鬼十五米外的一幢院落中,裡面的不死生物已經提前殺光,為的就是暫時隱藏。

五號被放了出來,為了不引起那隻食屍鬼的懷疑,連鎧甲都脫掉了。

“去吧!”唐頓揮了揮手,忠誠的魔僕立刻行動。

魔典書頁上,顯示著深淵之眼看到的景象。

紳士食屍鬼一邊品嚐著大腦,一邊看著託尼的肚皮,大概是思考著從哪裡下刀,才不會破壞掉內臟,影響到美觀。

五號剛剛接近牆壁上的缺口,聽到腳步聲的紳士食屍鬼一把抄起了弩弓,竄向了屋子中,期間它還不停地回頭張望,除了觀察敵人,還有對這頓大餐的不捨。

“速度好快!”塞蕾絲驚歎,唐頓的面色也凝重了,這貨居然比刺客託尼還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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