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幽趴到玻璃上看一邊的一個人影,那女人忽然出現猛一拳打碎了玻璃。幽幽躲的快,幸虧沒有傷及臉。然後她們看姐姐罌兒不在,就悻悻的走了。
那次,家屬院大門外又聚集了好幾十人。幽幽嚇的趕快去告訴媽媽和姐姐,讓她們藏起來。自己也藏到鄰居家,他們好多人挨家搜查,幽幽想:“我們一家犯了什麼錯?為什麼這樣?”
關著燈,幽幽膽戰的躲在鄰居家,鄰居姐姐鎖上門,叮囑幽幽千萬不要吱聲。
幽幽擔心的想著媽媽和姐姐是否安全。好久姐姐來找蓓兒,看到幽幽沒有事情鬆了口氣。他們走了,鬼子走了,警戒釋放。幽幽不明白為何這樣?
一次,來搜人的磊抓住了姐姐罌兒。幽幽去拉他,死死的拉住他的胳膊,他揮手打下來。幽幽覺得並不重要,因為姐姐罌兒脫身了。
最後終於離婚了。他們把孩子從懷裡奪跑後,從此那男孩再也不讓見。
因為知道他家惡劣,所以也不願意招惹,只好遠遠的偷偷的看孩子上下學。幽幽的媽媽為此落過很多次淚。只到孩子16歲來找媽媽罌兒,被那人抓住一陣皮鞭,然後又到法庭上,說:“不要孩子了”因為他家太難纏,所以孩子從此沒了因信。
離婚兩年後,一次他和一個男人來到罌兒家,說街上相遇眼神惡劣,要找哥哥凱算賬。二姐柔兒罵他走,於是打起來。
幽幽參戰,為了解救姐姐,她拿起身邊的一個馬紮,把其中一個人的頭打破。然後救出姐姐一起逃跑,趁著鄰居老太太大叫著制止那人。幽幽跳牆而逃,姐姐也逃跑了。
路上幽幽往後面回頭一看,倒吸一口涼氣,磊正在後面緊追著幽幽。他惡狠狠的罵著說如果抓住,一定把幽幽砸死。幽幽不敢和他賽跑,急忙逃到路旁另一個鄰居家。然後當抱著孩子的不知所措的鄰居大媽阻止他的時候,幽幽再次跳牆而逃。。。。。。
晚飯時候那人又和另一個人來圍堵哥哥凱。凱的體力很好,把他們幾拳打趴下。其實是正當防衛,但是這是他們所不容許的,他們要抓凱。媽媽讓兒子先躲起來,然後和他們打官司。
官司打的很艱難,因為他家有太多關係和錢,他父親是當時城裡效益最紅火的工廠主。
大言不慚的的掩蓋真像,歪曲事實,倒打一耙,幾乎一年。很難。
當時罌覺得沒有路了,就要自殺。媽媽勸她說:“孩子,記住:我們平時不要惹事,但是事來了絕不要怕事。你爸爸當初領導解放軍參加這座城市的解放運動,當時這些人還沒有出生那,記住這是黨的天下,是你爸爸他們用生命換來的,相信自有公道”。
六十多歲的媽媽只上過一年夜校的媽媽,借來法律書,學習法律,然後去告狀。他們問:“你兒子那?”媽媽說:“去臺灣了”他們說:“你怎麼這樣說”媽媽說:“因為你們不講理,為何胡亂斷案子?”
他們說:“我們也沒辦法,。。。。。。。。指指上面,意思說那個人當家”,媽媽就死活盯那個人。其實當時大家都很同情這家人,但沒辦法。他們經常背地裡給媽媽出主義,熟悉了就說:“老太太坐下歇歇,抽顆煙吧,別生氣了,我們也當不了家。。。。。”
媽媽就抽顆,其實媽媽已經戒菸了。當年幽幽兒的爸爸經常住院,看到她晚上想睡覺就說:“抽顆煙提神吧”結果她染上了煙癮,後來戒了。
因為壓力這麼大,她又開始抽。當時影響很大,就象劉三姐告狀,幽幽家沒錢送禮。幽幽的媽媽說,當時眼淚要掉了一碗,但要拉扯孩子過啊。
幽幽的狀子是自己寫的,她用一個十幾歲孩子的心態去控訴這場災難。
官司層層上遞,直至最高部門下派要結果。幽幽的狀子,在最後審理中,被法官當堂宣讀,媽媽說:“當時鴉雀無聲”大家都被感動了。說:“幽幽寫的狀子最好”案子昭雪,最後不了了知。因為原本就無事情。幽幽家也只想安穩的過日子,對方也不敢囂張就算了。
法院說:“這是全市十年來參加人數最多的一次案件,事情很小簡單,但是牽扯的人太多”
給報銷了很多車票,當時很多人對媽媽的態度很好,說可憐。但沒辦法,他們的關係太硬。看完案卷他們要見見幽幽,幽幽低垂著頭依在牆角。那時候她才16歲。並且很頭疼。
後來貪官落馬,因為廠子所有的錢被他淘空,那個場主至今一直潛逃。
但是這件事情對幽幽的命運影響太大,哥哥凱那時候剛大學畢業,被他們整的不能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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