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是李治說要親自給他們下毒藥,然後換了兩個死囚的屍體,把他們弄暈,從陳氏祠堂的秘道送出城的。
當然,他也答應了李治一些條件就是了。
他想皇上也不是完全不知情,不過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罷了。皇上也想讓他們一家記住李治的人情。這樣,以後李治的王朝有什麼事,肯定會義不容辭的幫忙的。
那個老狐狸,他的心思,他還是知道的。不過那個李治,雖然資質不甚高,為人卻也還存著幾分仁義,以後能幫便幫幫他吧。
“現在我們暫時是離開了,不過你們不要高興的太早。為了你們,為父替你們答應了李治的幾個條件。”
“父親請說,穆雲只要能做到一定萬死不辭。”
“好!”陳相現在是看這個小子越看越愛。果然是一表人才,氣宇軒昂。
“第一,我們扁為庶人,而且不能離開帝都太遠,直到李治或他的兒子同意。我已經選了一個村子安住。”
“第二,你們以後生下女兒,要給李治的兒子當媳婦。”
“第三,李治手上有一副繁兒的畫像,有一天有人拿著畫像的時候,就相當於他本人到場,你們必須答應他一個要求。”
就這樣?好像不是太困難。
“爹,你剛才說我們。難道你也不回去了麼?”陳繁不想連累老父和她一起受苦。
“呵呵,為父在朝也累了,正好在這山野養老,順便教幾個學生。傳威去了戶部,我也算對陳家對皇上有一個交代了。”陳相一來是捨不得女兒,二來也的確厭倦了朝野紛爭。
“南王,南王,等等我!”
三人一愣?撩開簾子,卻是張鐵騎馬追了上來,馬上還挾著哭哭啼啼的若懷。
(全劇終)
……
這一篇是個獨立的故事,雖然很短。
寫小竹的故事的時候,她母親的故事就跳出來,所以忍不住寫了出來
明天會把這邊的鎖上,移到前傳“日”中。
第一次寫文,所以小竹這篇還有很多不足
雖然是第三人稱,但是寫文好象完全是圍繞小竹的心情寫
很多故事沒有展開,其他人物筆墨不夠豐滿
這兩天看了看其他的文,覺得還是有差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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