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文風》點個贊。這是一本非常棒的雜誌。裡面的任何一篇文章都是如此的精彩。我非常的喜歡。當然,凱文寫的《血字的研究》是最愛。”
“這是我認為最出色的一本雜誌,所有的文章都不錯,最喜歡裡面庫裡和桑托斯以及凱文寫的。他們都是英國最有天賦的作家。”
“因為好奇凱文連載的《血字的研究》而去購買了《文風》雜誌,不得不說。這一期所有的文章都不錯。我決定訂購了一年。”
這些人都一一在自己的推特里發表出了對《文風》雜誌的看法。這個時候,許多人才開始慢慢的相信了當初凱文在釋出會時候的信心。
凱文所謂的要做一本走心的雜誌,僅僅是第一期已經慢慢地走入了讀者們的心中。(未完待續。。)
第274章 接待美國出版社
三天之後,路易斯便給凱文來了電話說美國出版社那邊已經打算在今天就啟程趕往愛丁堡了,而他和傑拉夫社長等人也將會在今天早上到達。
凱文接到電話後,便打算把他們約在自己的公司裡面商談。畢竟這裡也靠近王子街,也屬於愛丁堡的繁華高尚地段。在這裡見面的話,一點也不失禮節。
在公司裝修的時候,凱文就特意地製作了一間專門用來商談的房間,所以這個時候他便叫人把房間裡面打掃了一遍,並且擺上了可以食用的水果和美麗的鮮花。
“嗨!親愛的凱文,今天有什麼重要的客人要來嗎?還沒有見你用過這個房間。”科瓦尼好奇地問到。
科瓦尼和凱文是最好的朋友,雖然此時的他來到了凱文的公司上班。可是凱文說過,無論他們是什麼身份,永遠都是最好的朋友,最好的哥們。所以,這個時候他依然是直接稱呼凱文的名字。
“嗯,是的,今天有美國的客戶要過來。還記得我寫的那本詩集嗎?他們有意要在美國出版社上市,所以今天要過來商談具體的事情。”凱文回答到。
“我的天啊,你簡直太棒了。我從未見過像你一樣偉大的作家。”科瓦尼佩服地說到。
“好了,哥們,別總說那些讚美的話語了。等一下我要先接另外的朋友上來。所以,還得麻煩你開車和我走一趟。”
這車是凱文買來給公司用的,他平日裡並不會拿來開。而今天要去接路易斯和傑拉夫等人過來,所以,凱文才打算叫科瓦尼做司機和自己一同前往的。畢竟科瓦尼的開車技術在愛丁堡大學的時候就是出了名的。
上午10點左右,路易斯便打電話過來說已經來到了愛丁堡的機場了。所以,凱文立馬就和科瓦尼一起開車去了愛丁堡機場接待了他們的到來。
路易斯上了凱文的思華文化有限公司後,四處看了看,不禁對凱文的成就讚歎不已。
“凱文。你簡直太棒了。年紀輕輕就靠著稿費開起了文化公司。而且這裝飾,感覺挺不錯的。”路易斯高興的說到。
“哈哈,這都是運氣好罷了。噢,你們請。”
說完,凱文便用手示意對方走進了早就準備好的房間裡。這個時候,他 還叫公司的人員上來泡了一壺的好茶。英國是繼華夏國以外的最大的喝茶國家之一,他們模仿了華夏人的飲茶文化。特別是在和客人商談專案的時候,文雅的英國商人往往都會選擇泡一壺好茶。
傑拉夫心裡面和路易斯想的有點不同,凱文開了思華文化有限公司後,他反而不是很高興。畢竟作為皇家詩歌出版社的社長。出於對皇家詩歌出版社的利益考慮,他知道以後想出版凱文所寫的詩歌就比較難了。
文化公司有出版圖書的許可權,凱文以後寫的詩歌也必然會在自己的公司裡面出版的。而這樣的話,無疑對他們皇家詩歌出版社是不利的。畢竟沒有能出版到凱文這個史上最年輕的桂冠詩人的作品,對於任何一家出版社來說都是一種遺憾。
由於美國出版社那邊的人需要中午12點左右才能來到愛丁堡,所以這個時候他們便在這裡先喝著茶,聊聊天。等到時間差不多的時候,他們才一起過去接待了對方的到來。
美國出版社那邊一共來了3個人,兩個中年的婦女。一個沒有頭髮的白種人。而且從說話的語氣中可以看出,這個光頭的白種人是其中最高身份者。
光頭的白種人英文名字叫做“jimmie”,翻譯成中文就是“吉米”的意思。吉米是美國出版社的總編,也是一個徹頭徹尾的詩歌愛好者。
正因為吉米對詩歌的愛好和研究。在他看到了凱文這一部《眾生集》後便被深深的吸引住了,閱讀過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