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5部分(1 / 4)

小說:風騷重生傳 作者:保時捷

嬪嫌辛艘恢諱P3,居然本體就直接可以跟索尼的線控一樣夾在身上這樣一來哪怕身上不帶包都可以聽音樂,相對來說當然就便攜了!而且帶著MP3還可以一邊跑步一邊聽,而CD隨身聽就不太行了,哪怕行業顯得太重!

不過當時賈鴻漸買得MP3那都是國產貨,便宜的狠,一塊兩塊而已所以對賈鴻漸來說,這種便宜又好用的東西,才是促使他淘汰了CD隨身聽的主要因素別的至於什麼音質受損什麼的,他又不是音樂發燒友,又不需要聽的那麼好!

可是後來蘋果主推IPOD的時候還真讓賈鴻漸嚇了一跳,當時的IPOD動輒上G的容量讓市面上還是128、256M容量的p3相形見絀至少從容量上來說,還真讓賈鴻漸有點購買慾,不過看著2000多大洋的價格,賈鴻漸還是慫了不過後來,不知道怎麼著,這個IPOD好像就有點變成了流行的架勢好像買IPOD就是最流行的人,很多白富美都買著IPOD聽來聽去,好像這就是最時尚的行為……然後白富美們就開始說著IPOD多麼多麼人性化多麼多麼好……

等等,這麼說來,IPOD好賣其實不是因為其本身的效能如何而是因為其附加的因素?要知道在當年,蘋果這個公司在國內的知名度可是幾乎等於沒有因為從80年代開始,沒有了喬布斯的蘋果一直在走下坡路,走到了喬布斯迴歸的時候那都已經快混不下去了!而喬布斯迴歸蘋果之後,則是先推出了IMAC一體機,也就是把整個電腦都做到一個顯示器裡面的那種東東

這種東東在歐美還算熱賣,但是在中國當時並沒有多少人知道所以IPOD進入中國,可以說是蘋果在中國的第一次知名,可以說是第一次做市場!而這種做市場居然還就能在沒有口碑的情況下做出來了“化”的概念,這就真是本事了!當然了跟歐美日本比起來,中國的IPOD真的賣的不算多,不過起碼是開啟了一個市場

賈鴻漸琢磨下來,覺得喬布斯能成功,除了對於市場商機的敏感程度以及對於電產品的設計之外最成功的一點就是其美學設計和化設計!什麼叫美學設計?就是喬布斯主導設計出來的產品,那外觀看起來肯定都是好看的,充滿了一種工業設計的簡單美同時再廣告的時候,弄得流行一點,顯得好像用這個東西就是趕流行,那就慢慢能有了一個化的概念出來了所以其實喬布斯賣的不是產品,而是賣的工業設計的美學概念以及一個流行化!

這麼比較下來的話還真是這樣,就像是桌上型電腦市場,或者叫做PC市場因為很少有化的概念,沒有一個流行的因素,所以桌上型電腦市場就沒辦法做的跟蘋果一樣火爆!同樣機也是,機方面,蘋果在喬布斯的主導下,從IPHONE1一直弄到了iphne4S,那一路下來都是在進步,一路都是領先,一路都是在創造流行化,而其他的競爭對們呢,一個個都是跟在後面走,而且還是很沒流行化的跟在後面走

同時IPAD平板電腦也是這樣,蘋果先創造出來了之後,結果買IPAD的人就可以顯得好像挺有品位挺流行,但是用三星平板電腦的可能別人就要問“為啥你不賣個IPAD”!這就是背後少了一個流行化因素的結果!所以從這個方面來講,如果賈鴻漸他們華夏高科要做類似IPOD這樣的一個MP3隨身聽的話,那最好也是要創造一個流行化出來,而且外觀還最好設計的比較簡單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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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設計賈鴻漸並不擔心,因為有蘋果公司的珠玉在前,他賈鴻漸下哪怕沒人能比的上蘋果公司的設計人才,但是他賈鴻漸可以指點啊!外觀完全全抄IPOD不就行了麼!這點又不難!但是問題是,一個流行化怎麼開創呢?不斷的砸廣告?問題是三星在後世也經常砸廣告,可是為啥他們就沒顯得有啥品牌化出來?

也許,喬布斯和他們的營銷人員,特別擅長做化營銷,他們特別擅長把自己的產品和流行化有機的結合在一起,從而創造出來一個自己產品的流行化?不過別的公司的銷售人員顯然也不是吃素的,為什麼他們就不能做出來呢?

想著想著,賈鴻漸開始回憶著自己前世記憶裡面那些感覺起來有“化”的企業,除了蘋果之外,給賈鴻漸感覺IBM就比較有化就像是IBM在2000年之後經常在國內做的廣告裡面一樣,他不是跟別人一樣推銷具體哪個產品,而是一直在給自己的公司廣告,一直在推銷IBM的解決方案!這一點弄出來之後,給人的感覺好像就不是一個推銷員,而是一個專業人士!

就像是賈鴻漸記憶裡面最早一個看到IBM的廣告,大概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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