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也要找他協助調查,我也找不到他了。
南都記者:物華投資在進入中紅博愛時,是否知悉商紅會未註冊,並非法人實體、無法人資格?
翁濤:最初不知道,當時看到2009年11月的一個民政部通知,授權華夏國紅十字會作為分會主管單位的通知,可以簡化辦理手續,以為成立多年的商紅會已經備案了。我們和華夏國紅十字總會有協議,商紅會情況對我們的博愛服務站專案不會有影響。
但現在合作單位商紅會所有活動都被停掉,中紅博愛的籌劃活動也不得不停掉,這個專案花掉了1000多萬,我也不知道還能不能做,我覺得不公平,說停就停了,損失誰負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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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記者:外界對市場化操作的公益事業存有疑慮,你怎麼看待?
翁濤:公眾的疑慮和質疑還是在公益制度的管理上,國外沒有這種質疑就是因為人家是透明的,不合理的也可以提上。他強調說紅十字總會和商紅會在其中都並不出錢。
這個王軍也算是才算,李偉傑盯著電腦顯示器,雙手摩挲著下巴。
在一份由翁濤出示的紅十字總會、商紅會和中紅博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簽署的合作協議書種顯示,紅十字總會負責發文、對紅十字博愛服務站專案予以確認,負責通知各省市紅十字會落實專案,支援中紅博愛在服務站開展便民服務,允許使用紅十字會標誌,服務站募集到的款、物,由紅十字會統一支配。三年後如期完成計劃,按照紅十字會統一獎勵辦法給予表彰獎勵。
李偉傑雖然沒有學過法律,但是合同還是能看懂的,按照合同要求,商紅會對專案進行全程策劃、組織、實施;負責服務站設定、服務等相關審批手續,負責聯絡社會商業資源,協助中紅博愛為服務站正常運轉提供保障。而協議中並沒有明確提出利益如何分配,這就是貓膩所在。大家睜開眼睛看看啊!這就是活生生的例子,以後包養女人,千萬要選那種不會上網的,網路有危險,上網虛謹慎啊!
雖然翁濤表示,服務站所需裝置製作、安裝和所需經費、日常運轉維修費用和工人工資、均由中紅博愛負責,服務站產權和收益自然屬於中紅博愛。但是李偉傑對這個說法嗤之以鼻,沒有利益的事情誰做?無利不早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