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
“老公,這裡是飯店嗎?”她振奮的大叫,一邊左顧右盼,還誇張的揮舞著雙手。“太正點了,這種房間實在令人驚歎,住再久也不會討厭,要是多住幾天,搞不好還會上癮,捨不得離……呃?”
叫聲猝然中斷,她凍結在那人前面,正對一雙比加勒比海的海水更澄靜蔚藍的瞳眸,張嘴儍眼,好半天后才怪叫出來。
“你是誰?”
我最最要好的朋友,巧蓮,你好:
首先,我要告訴你一件不幸的訊息,我不會回臺灣了。
為什麼?
說到這,天就黑一半,我老公竟然是比利時人,本名叫艾默德·奧文·恩斯特,shit,他的眼睛還是藍色的呢,而他居然瞞了我那麼久!
嗚嗚嗚,巧蓮,我覺得我好像被男人騙了耶!
總之,我不會回臺灣了,所以他才叫我辦休學,才要我學荷蘭語,又學法文和德文,因為比利時的北部說荷蘭語,南部說法語,東部說德語。他說只要我通得過這邊的荷蘭語考試,我就可以直接進入這邊的高中繼續念下去。
請幫我祈禱,希望我能一次就pass。
當然,我也有質問他為什麼要瞞著我那麼久?那真的很惡劣耶,雖然我對做夫妻沒什麼經驗啦,可是也知道欺騙在夫妻之間是最要不得的。
不過他的解釋也是很合理的啦,他說由於他媽媽那邊的親人不喜歡他爸爸是外國人,所以每次到臺灣時,他都會隱藏起藍眸,反正他長得有七成像他媽媽,只要戴上黑色隱形眼鏡,誰也想不到他是外國人。
後來跟我結婚之後,他又考慮到我可能沒辦法一下子適應那麼多,要在短期間內接受一個幾乎算是陌生人的丈夫,而且那個丈夫又是個洋人,還要搬到生活環境截然不同的外國去住,這對我可能是件很痛苦的考驗。
所以他才決定讓我在臺灣唸完高二下學期,希望我能在這段期間裡先適應他是我的丈夫,順便學好荷蘭語,以期減少我搬到這裡來之後的適應困難。
我想,這應該不算是惡意,而是他的體貼吧。
無論如何,我已經被拐到這裡來了,不過說句良心話,這裡真的很正點,一條條迂迴的小運河在這座被稱為“比利時的威尼斯”的古城裡四處蔓延,紅瓦白牆的山型屋頂建築在波光中交映出浪漫的倒影,濃得化不開的綠,中世紀的老馬車踏著悠閒輕快的腳步翩然舞過,優雅迷人得來全不費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