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部分(3 / 4)

小說:賊警 作者:辛苦

羅道:“大門只能由保安室上鎖。”

蘇誠道:“他們離開後,留一人在保安室鎖門,這人翻牆出去不就可以了嗎?你看這照片,圍牆雖然有兩米五,但是藉助一些工具還是能輕易做到的。”

左羅道:“或者是,因為翻越圍牆有一定難度,他們僥倖認為不上鎖不會被發現。”

“這也是有可能的。”

左羅接電話,掛電話,道:“法醫處傳來訊息,死亡的兒童是凌晨死亡,猜測就在綁架後不久被勒死。物證組發現了幼兒園垃圾桶內的毛巾,推測案犯是用麻醉液體灑在毛巾上,麻醉孩子後帶走。”麻醉不會馬上見效,但案犯可以用體力壓制孩子一會,特別孩子們都在睡夢時間。

方凌道:“那就不對了,既然麻醉了為什麼又要勒死?”

宋凱:“麻醉品不夠?”

“小班的孩子能有多少抵抗力?膠布捆綁就可以。”蘇誠道:“這案件有些詭異。”

左羅他們不瞭解,蘇誠本身就是被拐兒童,在福利院長大,但是被拐兒童有個尷尬的法律問題,在沒有找到親生父母前,是不能被領養的。在福利院時候,有多對夫妻想領養聰明伶俐又健康的蘇誠,但是因為這條規定,蘇誠只能做為孤兒長大。蘇誠對這案件是很上心的,當然左羅他們也非常上心。一次綁架十二名兒童,這是對司法的一種公然蔑視和挑戰。

大家沉默看資料,一條條資料從法醫,物證,技術科,巡警,刑警,反拐辦公室處發來。但是作用並不大。

上午十一點,警方還沒有找到任何實質性的線索。目前最有利的線索是肯定是一輛灰色的,右後視鏡破損的麵包車將孩子們運走,警方今早檢查了不少於兩百輛的麵包車,還是沒有發現作案車輛。

蘇誠拿上外套,左羅問:“去哪?”

蘇誠道:“既然我在這裡呆了幾個小時沒有思路,我想去案發現場看看,也許有新的思路。”

現場資料都發來了,場地照片,現場證據和線索,蘇誠只能改變下環境,既然目前思路想不同,透過環境轉換也許能發現一些不尋常的東西。

左羅道:“方凌。”

方凌點頭,和蘇誠一起出門,上車,開車前往朝陽幼兒園。

兩人沒說話,方凌專心開車,她發現蘇誠這次很認真,流露比之前任何案件都認真的表情,她很想提醒蘇誠,也許就因為你太過認真,才會忽略一些東西。但方凌沒有打擾蘇誠,蘇誠不厭其煩的拿了方凌手機看一條條線索。

“去醫院。”蘇誠突然道。

“好。”方凌打轉向燈,拉警笛,準備違章掉頭:“怎麼?”

“我竟然沒有發現剛才討論中的悖論……”蘇誠道:“上午我們討論罪犯僥倖心態不鎖門後翻牆逃離……因為幼兒園外樹有攀爬痕跡,我們又預設罪犯是翻牆潛入幼兒園。幼兒園內高外低,外向內攀爬是三米,內向外是兩米五,罪犯藉助樹木進入幼兒園,身手肯定很靈活,那為什麼不利用身手將現場做的更完美一些呢?假設罪犯鎖門了,也許到了清晨才會被發現,這時候罪犯有可能已經將孩子運輸出a市區域。”

方凌還沒說話,蘇誠繼續道:“我們前面已經認定這並非一個專業的拐賣兒童團夥。所以必須考慮團伙內人員的心態。將兩者聯絡到一起,我們能得出什麼結論?”

“什麼結論?”方凌想哭,大哥,我承認級別不夠行不行?

蘇誠思考一會道:“大門上鎖和大門沒上鎖,關鍵點在於保安室的操控。假設大門上鎖了,案發了,這時候模擬案件過程會發現保安有嫌疑。”

“保安被打暈了。”

“很有意思,兩個保安都被打暈,而女老師被一擊致命。男性的頭殼難道比較硬?不,在正常案件中,兇狠的罪犯對男性的攻擊力度要超過女性。因為男性給罪犯帶來更大的心理威脅。為什麼要對女老師下死手?理由是,如果不對女老師下死手,女老師一醒,那就出不了a市。反過來想,為什麼不對保安下死手?保安也會醒。”

蘇誠繼續道:“答案很多,認識,交情,或者內鬼。梳理一遍,我可以提出一個假設,假設其中一名保安是罪犯,會豁然開朗解決了所有問題。為什麼另外一名保安不死?不忍心下死手,畢竟一起值班工作吹牛。為什麼大門會虛掩,其他人都跑了,只剩下一名罪犯,警方如果懷疑保安是罪犯,那就得反問自己為什麼保安不鎖門?”

方凌道:“同夥為了保護罪犯保安,把他打暈了,所以他沒辦法鎖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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