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4 / 4)

小說:記得當時年紀小 作者:南方網

他一樣也不給出去。誰敢覬覦就先問問他的拳頭!

這其實是件懸案,關於他不肯把女兒給人的真正理由。他堅持他的女兒絕不給人,到底是面子問題還是父愛深濃?

父親真的是個太愛面子的人了,他的自尊心又比別人強一百倍,所以這輩子老是執著在一些事情上硬撐。我們都相信就算明天大家都會餓死,他也不會讓自己的孩子叫別人爸爸媽媽的。他承受不起“你只會生,沒能力養”的閒話。就算把女兒送人這件事並不罕見,親族裡就有好幾樁呢,他也不肯妥協在這種“很尋常”的氛圍裡。從這一點來看,他實在跟不上流行。

在當年,他那種堅持簡直是不可思議。一個男人固執是正常,講話大聲有分量也沒有錯,可是絕不有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來與父母爭執的。所以他的同輩們都覺得這火爆浪子真是什麼事都要跟他母親鬧,不是什麼大事嘛,對不?

女兒給人,當媽的頂多哭哭啼啼兩天就沒事了,沒見過當爸爸的鬧這種事,通常當爸爸的都在一邊納涼兼罵老婆沒用、亂生。他這樣丟不丟臉呀?這就不怕人家說閒話嗎?

不怕沒面子嗎?

疑點在這裡,女兒給人,他認為沒面子;為了不給人,跟家人吵,吵到人盡皆知,也是沒面子,他就不在乎嗎?這行止真教人玩味啊。

重男輕女是一種風氣,他也重視男孩,相當地跟得上流行。可是那不表示他便不愛女孩了,只是不好意思說。

那個年代的父母從不對孩子說愛,這,他也很跟得上時代。

於是所有的關愛便化為粗率的辭令回應眾人:

“為什麼要送人?我能生就能養,瞧不起我呀?!”

“這麼可愛的女娃,我要自己養,以後聘金才多呢。”

“哼,當人養女的都會被虐待,有錢有什麼用?有錢人就不會打小孩嗎?”

“自己生的小孩,長大不認識親生父母像什麼話!”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女兒沒給成,家裡也沒因為多一個女娃而集體餓死,父親也沒被瓜走自己堅決獨享的“爸爸權”。事件在火藥味中落幕。

當我們看卡通“尋母三千里”時,心裡不免有點遺憾,瞄向老四的眼光有點哀怨。

她害我們沒有人可以尋找,只能無聊地待在家裡。

“你要是給別人養,我們就可以去找你了耶。”有一個這麼說。

“笨蛋!”這是老爸的吼聲。

第三篇:連跪法

承認吧,老爸!

承認您真的不曉得該如何恰當去管理自己的小孩,

尤其當您的小孩又是如此多的時候。

您往往會在一種亢奮的情緒下,

過分溺愛與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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