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走到了院子裡,藉著亮光一看,李博谷嘴裡“噢”了一聲。
原來這青年是鎮上給劉書記開車的司機,見過倒是見過,只是不知道名字,李博谷就讓人往屋裡進,叫李玉沏茶招待,這青年一邊打量著李博谷家的擺設,眼睛在李玉豐滿的胸膛和圓滾滾的臀上瞄,李玉心裡有些不喜,倒了水就去了外面屋,聽裡頭說道:“李校長,是這樣,你昨天是不是撿到了一塊手錶?”
李玉一聽就豎起了耳朵,李博谷說:“是啊,你丟的?”
“是,我……”
李玉掀開門簾走了進去,看著這青年說:“你叫什麼?在哪工作?”
這青年一見李玉就笑:“小李老師你好,我叫廖有為,是鎮上司機班的,負責給劉書記開車。”
“是這樣,我昨天也去了後店子,見過李校長的,回來後在路邊解手,結果有人趕了一群羊過來,我躲避的時候,手錶就掉了,當時也沒找到,今天無意中聽說李校長撿了塊手錶,就過來看看。”
李博谷聽了就說:“小玉,拿表出來給人家。”
李玉卻不走,問:“廖有為?我看一下你的身份證。”
廖有為一愣,說:“啊呀,還真沒帶,我不會騙你們的,對了,有駕照,你瞧。”
廖有為從兜裡掏出了錢包,那駕照夾在裡面急忙的取不出,他就連著錢包一起給了李玉。
李玉一看,廖有為的錢包裡起碼有現金三千多,而且裡面插滿了各個銀行的卡,李玉看了一下駕照,確實是廖有為這個人,順手就用手機將廖有為的駕照給拍了下來,說:“你別多心,我爸他今天遇到了被人冤枉的事,我這也就是為了小點心。”
廖有為顯然是知道李博谷遇到的事情,說:“理解,理解。”
“那你能說一下你的手錶牌子和什麼特徵嗎?”
廖有為當下就說自己的表是雷達的云云,李玉知道廖有為說的沒假,就去拿手錶,廖有為在屋裡給李博谷說:“昨天我回去找了的,看到李校長當時喝醉了在麥秸垛上睡著,叫了幾聲你也沒醒……”
李玉拿了手表過來,廖有為一看就是自己丟的那塊,說了幾聲感謝,李玉讓他再檢查一下,廖有為看看,表完好如初,說沒問題,就起身離開,將隨身攜帶的一個黑色塑膠袋放下,李博谷說你這是幹嘛,廖有為說:“就是兩條煙,謝謝李校長,這年頭,像你這樣的人,不多了。”
一句話說的李博谷倒是不好意思了,將廖有為送走回來,開啟塑膠袋一看,裡面是兩條雲煙。(未完待續。)
第196章我錯了(六)
自己拿了馮喆的兩條雲煙送了禮,這會有人又給自己送回兩條一模一樣的,雖然不好意思接受,但得到了人品上的肯定,李博谷心裡到底還是高興起來。
撿錢的事情過去了好幾天,李招娣那邊也沒有了動靜,李博谷就要抽空去看看李秀堂的,沒想到接到了縣法院的傳票,李招娣因為錢的事情,將他告了。
縣法院的嚴法官審理這個案子,嚴法官說:“你們這案子情節簡單,爭議標的錢額小,雙方當事人明確,適宜簡易程式,我先調解,調解不成,再走程式依法審理。”
李招娣再次訴說了自己的訴訟緣由:“法官,證人沒到場,有證人證言能頂數吧?”
“能。”
李招娣這下看著李博谷說:“他大哥,你這下還有什麼說的。”
李博谷腦子嗡嗡的,看著幾份證人證言,裡面的確都是說那天傍晚自己承認撿錢的事情,李博谷沉默了一會,對著嚴法官說:“法官,事情的經過就是我當天到後店村村喝酒了,回去在半路睡了一覺,醒來撿了一塊手錶,因此,村人問我是不是撿錢了,我就說是,這表不是錢買的?撿了手錶和撿錢道理是一樣的,可是我弟妹丟了錢,她就以為她丟的錢是我撿的,這根本就是兩碼事。我撿的手錶已經還給了失主,這是有據可查的,我根本就沒撿到什麼錢,那就是一句話,可是沒想到隨便的一句話。讓我困擾了這麼久。”
嚴法官也不過三十來歲。聽了問李博谷:“你撿到手錶。人家失主領走了?”
“是,我們鎮上給劉書記開車的小夥子,叫廖有為,你可以調查的,他為了感謝我,還送我了兩條雲煙,煙還在家放著。”
嚴法官看看李博谷和李招娣說:“事情就是這樣?我看可以就此結束,都是一個村的。李博谷又是老師,我說句案子外的話,你不能丟了錢因為一句話就一直盯著人家,你丟了錢的心情可以理解,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