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牧抖開“汗巾”,看了看絲帶的質地,道:“我原來便覺得你身上很香,很熟悉,原來咱們用的是同一種布料。”
靈毓秀看到這條“汗巾”,臉蛋頓時騰地紅了,連忙從他手裡把“汗巾”搶過去,又羞又怒:“這是我的東西!怎麼會在你這裡?你還當成汗巾!不理你了!”
這少女氣沖沖跑到龍首上蹲著,雙手托腮,看向遠方。
秦牧愕然:“這是你的汗巾?”
“才不是汗巾!”
靈毓秀怒道:“這是人家的,人家的……不理你!”
“不是汗巾能是什麼?”
少年不解,道:“這是瘸爺爺給我的,說是擦汗用的,我見質地不錯所以帶在身上。既然是你的東西,那還給你便是了,用得著生氣?”
靈毓秀將抹胸扔了下去,氣道:“還給我也不要!”
秦牧元氣飛出,將抹胸捲起,笑道:“你扔下去會被別人撿到拿去擦汗,還不如給我,我練武時出汗多。”
靈毓秀嗔怒道:“還我!”
少年更迦納悶,道:“還給你,你又要扔,何必呢?還不如給我擦汗……”
靈毓秀連忙搶走,想了想,取出一塊手帕塞給他:“這是女孩家家的東西,你大老爺們用著不嫌寒磣?這塊香帕給你,也是天香絲織成的,上面還有我親手繡的圖,你用來擦汗便是。”
秦牧接過香帕,只見上面繡著的是一隻歪歪扭扭的豬頭,笑道:“繡的真醜。”
靈毓秀又氣又急,伸手去搶:“你不要就還給我!”
秦牧連忙收起來,走上前去,在她身邊坐下:“你收走了我的汗巾,還給我一塊是理所當然的事,我那塊比較大,你給我的比較小,說起來還是我虧了。”
太陽已經升得很高,初春的日光帶著甜甜的暖意,少年覺得愜意極了,仰面躺了下來,看著悠悠飄過的白雲。
靈毓秀眨眨眼睛,道:“你覺得那個胖胖的肥七公子好看嗎?”
秦牧想了想,道:“他長得還是可以,就是陰柔氣太重,不像男人像女人。”
靈毓秀忍俊不禁,捋著胸前的秀髮,笑嘻嘻道:“那你覺得我長得好看嗎?”
秦牧認認真真的看著她,道:“雖然臉胖了點,但長得還不壞。”
靈毓秀很是滿足,好奇道:“你殺了傅雲敵的兒子,怎麼不逃出城反而回來了?”
“回來有事。”
秦牧閉上眼睛,淡然道:“延康國的大軍即將來到這裡,我回來抵擋延康國的入侵。”
靈毓秀心頭微震,面色凝重,緩緩道:“你知道你是在以卵擊石嗎?再說,被延康國統治有什麼不好?延康國百姓安居樂業,各門各派都服從朝廷統治,井井有條,國境內沒有戰亂,只有些小的紛爭。哪一點比不上大墟?大墟是何等混亂的地方?民不聊生,天天打打殺殺,吃了上頓沒下頓,連餬口都難。我來到大墟,便見到不知多少人家在賣兒賣女,可見境遇悽慘。延康國的大軍才是正義之師,你們應該放棄抵抗,主動迎接延康王師。”
秦牧張開眼睛,目光幽深:“大墟的人也不想生活在這裡,不過我聽聞,大墟的人被稱作神之棄民,倘若出境離開大墟,便會被延康國的邊關擒拿,有的直接處死,有的則賣做奴隸去挖礦,沒幾年也死了。”
他坐起身來,雙手十指扣在膝前,面色平靜道:“他們也想活得好一些,但是去了延康反而死得更快,還不如留在大墟,留在這裡還可以勉強活著。延康國的大軍倘若攻佔了大墟,又會如何對待我們這些神之棄民?是殺了還是當做奴隸?”
“毓秀妹子,延康國的皇帝和延康國師,看上的不是這裡的百姓,而是這片土地,神棄之地。棄民們生活在神棄之地中,即便每天晚上都會有黑暗侵襲,每天出門打獵都要遇到各種各樣的危險,可是畢竟還可以活命,還可以讓自己的兒子女兒活命,而延康國統治這裡,那就連活命的地方都沒了。”
靈毓秀呆了呆,她從未想過這件事,她只覺得延康國便是正義,卻沒有想過這裡的人們會有什麼樣子的際遇。
她忍不住道:“你知道嗎?你對抗延康大軍,只有死路一條,不可能活下來的!”
秦牧露出燦爛笑容,充滿了自信,抬頭看向東方:“不!延康國的皇帝和國師,會在這裡踢到硬石頭,會在這裡碰壁,鎩羽!他們不知道他們會在這片神秘土地上,即將遭遇什麼!延康的不敗神話,在這裡終結!”
靈毓秀起身,氣道:“你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