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證人反水了(1 / 1)

“縣太爺!前幾日我進城賣鴨子,到秦老漢那裡吃餛飩,聽說我家老六回高郵了,心裡疑惑……老六這廝還有臉回來?” “老爺您不知道,老六最不是東西!當初我家老太爺偏心,分家的時候給他分的最多。” “後來他帶兒子去治病,臨走的時候把房子給外八道的親戚都不給我,我是他堂兄啊!您說……” 晏老四咬牙切齒地絮絮叨叨。 縣令曾博山額頭青筋一跳,“說重點!” 本官還管你怎麼分家呢! “是!是!”晏老四縮了縮脖子,“我就打聽著去了平安坊,在晏家附近觀察,想看看老六到底混得怎麼樣,結果就遇到了陳湛。” “陳湛見我儀表堂堂,問我是不是認得晏鶴年,跟他是什麼關係……那我能說老六好話?當然痛斥這廝不是東西。” “陳湛說老六騙了他一套宅子,他想出口氣,讓我做個證,就說老六以前認識高郵湖水匪。我記得老六跟他爹進高郵湖放過鴨子,那也算識得吧?” 他的話說到這裡,公堂上的人臉色都變了。 晏鶴年笑了。 果然還得是晏老四! 原本成竹在胸的陳湛雙目圓瞪:“你說什麼?你明明說晏鶴年從小不學好,跟水匪稱兄道弟!” 縣令曾博山拍了拍驚堂木,喝道:“不得咆哮公堂!晏松年,你繼續說。” “是!他是不學好啊!花了家裡的錢讀書,就學會了淘氣!” “陳湛答應事後給我十兩銀子的好處費,我辛辛苦苦養大一隻鴨子才掙多少?縣太爺,將心比心,換作是你……” “啪!” 曾博山重重拍了驚堂木。 什麼叫“換作是你?”,誰跟你“將心比心”,這什麼人啊! 陳湛也怒火中燒,這什麼人啊! 收了錢還能反水的?! “我還沒收到錢呢!我就是養鴨的,識字不多,也不知道證詞上寫的什麼!”晏松年委屈地說,“縣太爺要為我做主啊!我要是說謊,就讓我下輩子做鴨!” ……夠狠。 曾博山眉頭緊皺,現在人證反水了,物證又顯得過於單薄,但事關勾結水匪的大案,又不能輕易放過…… 他看向晏鶴年,沉聲問:“你說你之前帶兒子在外尋醫問道,又說你買鬼宅是懂道術。你在哪裡學道?都懂哪些?” 說到道術,晏鶴年就更不慌了。 “回縣尊,我是在茅山學的道術。驅邪祈福,算命問卦,都會一些。” 曾博山點點頭,問:“那你算到自己有牢獄之災嗎?” “沒有!”晏鶴年肯定地說,“近來我卜得一卦,水山蹇、險阻在前,利見大人,貞吉。想來就預示著我會遇到小人險阻,但能遇到大人這樣明辨是非的好官,安然無恙!” 陳湛連忙插嘴:“巧言令色!大人,他的意思是,你若不幫他,就是不明是非的昏官!” 曾博山瞟了陳湛一眼,輕飄飄地說:“按證人晏松年所言,是你出錢收買他做偽證誣告。《大明律》,‘凡誣告人,而所誣之人已決者,反坐以死;未決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加役三年。’你可知罪?” 陳湛慌了,“我,我……不是我告的啊!對,我就是告他詐買房屋。什麼勾結水匪,是晏松年說的。至於查出贓物,是官府衙役乾的,與我無關!” 說完,他也鎮定下來。 好險,差點把自己陷進去。 主簿吳世仁也幫腔:“昨夜有盜賊上門尋晏鶴年,整個平安坊的人都知道……晏鶴年自己喊有賊呢!就算有人出告,也是出於公義,不算誣告。” “陳湛是秀才,有功名在身。可恨這晏松年,說話誤導了陳湛,才有今日的誤會。” 曾博山看著吳世仁:“誤會麼?” “是,是誤會!”吳世仁瞪了陳湛一眼。 ……說好的栽贓一筆大的,黃泥掉進褲襠裡,不是屎也是屎,晏鶴年有十張嘴都說不清。 偏偏這個吝嗇鬼怕“贓物”充公,捨不得拿出錢! 只要晏鶴年頂了罪,水匪案順利結案,還怕真正的“水匪”不補償他? 還花十兩銀子找了晏松年這麼個反覆無常的東西! 自己居中牽橋搭線,方方面面都安排好了,沒想到被陳湛的小氣吝嗇壞了事。 ……晦氣。 陳湛被姐夫吳主簿瞪著,只能尬笑著說是誤會。 晏鶴年卻說:“誤會嗎?大人,我看這陳湛就是故意陷害我,想要借刀殺人!那樣他那些喪良心的事,就天知地知鬼知道了!” “此話怎講?” 曾博山對吳世仁已有不滿,便順著話頭問。 晏鶴年大聲說:“縣尊在上!我要替鬼告狀!有女鬼金麗娘告陳湛夫妻謀財害命!” 陳湛一開始還老神在在,以為晏鶴年和其他街坊一樣,不過知道些表面的東西…… 可隨著晏鶴年的訴說,他不禁感到陰風陣陣、起了一身雞皮疙瘩。 公堂上赫然響起女子的聲音! “……秀才娘子請我到家裡,擺酒和我義結金蘭。說‘不管臭男人,只我們姐妹做伴’,她把玉鐲套進我的手腕,取玉之堅固也!”本小章還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精彩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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