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趕上oIcw專案的進度,一個月之後,FN公司向美軍招標專案組提交了二十支測試用槍,dF公司也交付了一批測試槍彈,即最先開發出來,已經開始小規模生產的6毫米埋頭彈。
在王棟看來,拖上一個月已經差不多了。
6毫米埋頭彈一直在生產,哪怕產量不是很大,也能滿足測試需求。
至於FN公司提交的樣槍,其實是用ScAR改進而來,更換了槍機、槍管與彈匣,機匣與槍托等部件來自ScAR。
按照美軍的要求,FN公司為樣槍提供了四種不同長度的槍管。
測試的第一階段,主要檢驗槍彈的效能,在達到美軍提出的基本指標之後,才會進入槍械測試階段。
用ScAR改裝的測試樣槍足以應付。
只是,在外界看來,dF公司的動作快得出奇。
要知道,dF公司剛剛收購了FN公司,還有很多問題需要解決,比如整合兩家公司的資源。
在這個時候,dF公司卻把重點放在了oIcw專案上,還拿出了小口徑埋頭彈。
顯然,很多人會自然而然的想到,dF公司收購FN公司,其實就是為了在oIcw專案中佔據一席之地,還得到了bAE系統公司的全力支援,畢竟bAE系統公司是oIcw專案的一級承包商。
換句話說,dF公司不過是bAE系統公司的打手。
雖然這並不是事實,但是王棟一點都不在乎。
有bAE系統公司遮風擋雨,哪點不好?
此外,王棟也沒有把oIcw專案當回事,根本沒有想過幫助bAE系統公司拿到美軍的訂單。
只是,6毫米埋頭彈的測試表現,多少讓王棟有點意外。
因為晚了數個月提交樣槍與槍彈,所以美軍單獨對6毫米埋頭彈進行了測試,隨後就公佈了測試結果。
6毫米埋頭彈的各項主要效能都超過了hK公司的小口徑埋頭彈!
唯一不足的是,6毫米埋頭彈更大,也更重,攜行能力稍微差一點,不過已經達到了美軍的要求。
這個測試結果,早就在王棟的預料之中。
雖然按照趙禹所說,小口徑埋頭彈的發展空間極為有限,隨著彈藥技術發展,肯定會被通用槍彈取代,但是得益於更大的尺寸,6毫米埋頭彈能裝填更多的發射藥,槍口動能遠遠超過了hK公司的小口徑埋頭彈,主要效能指標肯定更加出色,取得更好的測試成績也就不足為奇。
奇怪的是,美軍只用了半個月就完成了基礎效能測試。
oIcw專案拖了十幾年,有必要急於一時嗎?
還有,dF公司提供的只是測試用的普通槍彈,採用的是普通硬質彈頭,測試結果不具備說服力。
要知道,在槍彈的基本尺寸確定下來之後,依然有很大的改進餘地。
拿5.56毫米NAto彈來說,在過去的幾十年裡,美國等北約集團成員國研製出了數十種槍彈,而提供給美軍特種部隊的m995型槍彈,穿透能力遠遠超過SS109彈,綜合效能足以跟m80槍彈媲美。
顯然,美軍沒有理由做出如此草率的決定。
除非,另有所圖!
其實,這正是王棟擔心的問題。
在把樣槍與樣彈送往美國進行測試之前,尼古拉斯提供了一條情報,美國國防部長已經欽定了藍隊的方案。
當然,還有很多細節上的問題沒有解決。
比如,hK公司堅持沿用G11無殼彈步槍的技術成果,也就是想借oIcw專案為G11還魂。
為此,hK公司堅持採用4.7毫米口徑的彈頭。
其實,藍隊拿來競標的槍彈就是4.7毫米無殼彈的改進型,即增加了提高彈藥穩定性的塑膠彈殼。
按照hK公司的規劃,無殼彈才是最終的結果。
為此,在新式步槍的設計上,hK公司做了大量保留,以便在將來透過改造發射無殼彈。
在彈藥技術的發展方向上,美軍與hK公司不謀而合。
分歧,主要是口徑。
小口徑槍彈,最突出的優勢是初速,即透過更高的初速,獲得更好的效能,而最大的劣勢是質量。
按照美軍做的測試,口徑得超過6毫米,才能賦予彈頭足夠的質量。
為此,美軍一直在跟hK公司合作,希望hK公司能按照美軍提出的需求設計一種口徑稍微大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