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王大驚,
“對方野人怎麼有如此厲害的人?先撤退,這個仇遲點再報。”
於是,狼王帶著狼群快速潛入森林之中,在夜色的掩護下,消失無蹤。
阿豹等人搏鬥了半天,早就累了,加上現在是黑夜,自然不會去追殺狼群。
阿豹回到山洞口,疑惑地問道:
“什麼情況?你們能守住都不錯了,怎麼會打跑狼群?難道附近出現了其他的怪獸威脅到了狼群?”
一個野人說道:
“著都是楊嘯幫助我們打敗狼群的,狼群近身搏鬥,想要撕開我們的防禦光幕,楊嘯接連劈斷了三頭巨狼的爪子,
狼群勢弱,不敢繼續打了,就跑了。”
阿豹驚訝地看著楊嘯,他是在無法相信一個王級的進化者,能夠有如此能耐。
“楊嘯,真的麼?”
“呵呵,我就是運氣好,有九為兄弟幫我頂住狼群的攻擊,我就順手拿出一把劍胡亂砍了幾下,沒有想到砍斷了幾頭狼的爪子,是在太幸運了。”
阿豹看著楊嘯,覺得越來越看不懂他了。
阿豹雖然是野人,但是對於很多事情還是有些瞭解,事情肯定沒有楊嘯說的那麼簡單,他也不會相信楊嘯就是運氣好。
麻蛋,運氣好,運氣好怎麼會遇到狼群?
當然,楊嘯不說,那是他的秘密,他也不會追問。
“好,既然狼群被趕跑了,那我們繼續在山洞裡面休息,遠處應該還有三頭巨狼的屍體,我們拿過來烤了吃掉,正好宵夜。”
狼是非常理智聰明的,它們並沒有將那三頭被楊嘯使用五指爆天捏死的巨狼屍體帶走,因為那樣很不方便。
死掉的狼對於整個狼群來說,便沒有了任何價值。
哪怕其中一頭巨狼的屍體是狼王的兒子,狼王也不會為此停留下來。
幾個野人走過去,將三頭巨狼的屍體拖過來,另外幾個野人去附件隨便撿了兩根被折斷的大樹過來。
很快,山洞裡面升起了篝火,野人拿劍從巨狼的屍體上割下大塊的肉,放到火上燒烤,大口吃了起來。
經過晚上這一戰,阿豹和十個野人對於楊嘯立即變得尊重起來。
在野人部落,最大的原則就:
勝者為王,尊重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