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帥雖然腿腳不方便了,可是一聽說林毅晨沒鞋穿,當即拐著一條傷腿就跑到了自己放包的地方,從一堆包裡撈出一個大大的黑『色』阿迪達斯運動包,從裡面掏出一雙明光鋥亮的熒光黃顏『色』的球鞋。
林毅晨接過來一看,還是阿迪達斯的,看來這個周帥對阿迪達斯是忠愛粉啊。
“嚯,你這是新鞋吧,這麼亮啊?”林毅晨拿著周帥的球鞋,『摸』著手感非常好,林毅晨仔細地看著球鞋上的花紋,他甚至懷疑,周帥是不是還在上面打了蠟。
周帥看著林毅晨手裡的那雙球鞋,笑著說道:“我就穿過兩三次,平時踢球都穿我腳上的這一雙鞋。你手裡的這一雙我平時都是當做備用鞋穿地。”
林毅晨暗地裡咧了咧嘴,有錢真好啊,連踢球的時候都帶兩雙球鞋,這是他這種從小省著鞋穿的窮家戶的孩子無法想象的事情。
“這是我最喜歡的顏『色』,『騷』綠,怎麼樣,顏『色』很風『騷』吧?!”周帥笑呵呵地為林毅晨介紹著他的備用戰靴,還不忘跟林毅晨介紹它的:“當初我專門買了這麼風『騷』的顏『色』,為的就是能夠穿著它在球場上進球了之後慶祝,這麼風『騷』的顏『色』,肯定會讓人一眼忘不了它。只可惜我跟它天生相剋,只穿過兩三次踢球,結果每次穿它踢球都受傷,有一次嚴重地差點兒錯過了公演。從那以後,我都把它放在我的後備箱鎮宅,再也沒有穿過了!”
林毅晨很驚訝一雙球鞋還有“歷史”,可是當他聽說自己手裡的這雙鞋還有這麼邪門的“黑歷史”,他不禁多看了周帥幾眼。心說你這是幫我呢還是害我呢?我要是出了什麼事,算你的嗎?!
說歸說,林毅晨還是很相信自己的運氣地,而且有靈氣護身,他相信再邪門的玩意兒,靈氣都能穩穩地鎮壓住。何況一雙球鞋。
“晨哥,你的短褲,衣服就不給你穿了,全是汗,我剛剛換下來地。”浮青知殷勤地拿來自己的短褲交給林毅晨,他四處張望了一下,球場四周都沒有隱蔽的地方,連個公共廁所都沒有,林毅晨沒辦法換衣服。
“來來來,兄弟們,都來幫忙擋個光啊!”高進招呼著其他球員下來,一群人笑呵呵地圍成一個大圈,把所有的女『性』全都擋在了圈外邊。
既然是來踢球了,林毅晨也不講究了,拿著從浮青知那裡借來的短褲,林毅晨鑽進了一群男人圍成一圈組起來的人牆裡,快速地脫褲穿褲。
“喔!喔喔!喔喔喔!~~~”
旁邊忽然傳來了一陣女明星起鬨的聲音,有幾個膽大的年輕女明星和見多了世面的“老油條”一起衝著林毅晨這便起鬨,惹得球場上發出了一陣陣地鬨笑聲。
靠!這到底是一群女明星,還是一群女流氓啊?!
林毅晨被一群出了一身臭汗的男明星圍攏著,外邊聽著一群女明星衝著他起鬨調戲,林毅晨忽然有著“我是誰”“我在哪”“我在幹什麼”地荒唐感。
當林毅晨穿著短褲、熒光綠的訓練馬甲站在球場上的時候,林毅晨才有了一種實感。
原來我是在跟一群明星踢球啊!
“嘿!哥們兒,我去前面當前鋒,後面就交給你們了,放心大膽地踢吧!”高進衝林毅晨大聲喊著,同時指揮著自己身邊的隊友大膽往前場跑。他一個人瘋狂地朝對方帶球的人衝了過去。
果然,踢野球一開始就要從後衛開始踢起。
林毅晨看了一眼身後球門前站立著的守門員,心裡暗自慶幸,幸虧自己不用當門將,否則只有挨踢的份兒了。
早在上場踢之前,林毅晨就已經看得出來,這些明星也都是專業玩家,球技都算不錯,有幾個比較不錯地,什麼都很起齊備,還有專門地戰術安排和訓練,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舉辦小型比賽,每個球隊都有固定的成員,甚至還組成了業餘的俱樂部。
就像今天在球場上踢球的兩撥人,實際上都是浮青知所在球隊的隊友,只不過踢小場地的時候,分成兩撥人踢正好。只不過一個球員突然受傷了,所以才會讓林毅晨臨時上場頂替一下。
只是略微讓林毅晨有些不爽地是,受傷下場的周帥明明是前鋒,自己卻偏偏只能打後衛,這讓進攻慾望很強的林毅晨有些不太爽。
“加油!加油!”
“快!快點跑位啊!xxx,你那是什麼狗屎跑位,你能不能長得腦子,別特麼在場上來回『亂』跑了行不行?不能踢地話你就給我下來!”
一個清脆爽朗、可是說話卻不怎麼好聽的女聲在場邊響了起來,正好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