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他彆著急。”
破案是一個很精細的事情,他們著急也沒辦法,如果沒有完整的證據鏈,沒有原因和目的,那麼怎麼可能找到兇手?這人可能習慣性帶著手套,或者是其他的東西,而周圍的人都清楚。
腳印留不下來也是正常的,畢竟沒有土地,也沒有什麼液體的印記。
腳印和指紋,都沒有任何殘留的痕跡,這人就像是一個,沒有出現過的人。
而且這個人可能很不起眼到,別人根本就不會去關注他,所以才會是這樣的結果。
只是這個案子的出現,倒是推翻了一開始,凌夕顏所懷疑的事情。
要說這是喜歡,那是完全不可能的,對秦玉玲就算是喜歡和求而不得,對徐藝也不可能了。一般真的喜歡到,這麼極致的話,是絕對沒可能,一心二用的。
所以凌夕顏非常的清楚,這樣的人是絕對不可能,同樣的案子再犯一次。
那麼就絕對不是喜歡了,喜怒憂思悲恐驚,七情是人們最根本的東西。
而這七種感情,也是很容易,讓人陷入迷途和絕境的東西,讓人迷失自己。
如果這個案子,不是因為喜歡,那麼其他的情感,就需要考慮進來了。
憤怒也是殺人的要素,那麼因為什麼呢?總不能沒有任何的理由吧?
憤怒是會有又到原因,任何一種感情,都是存在原因,問題就是不確定,現在的這個兇手是什麼樣的一種感情。不過可以確定的是,不是憂愁和恐懼,因為他們的表現不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