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作證(3 / 3)

小說:歡喜記事 作者:木嬴

啊。

只是掌櫃的不讓說,借他三虎膽,他也不敢吭一句。

衙差也沒有懷疑什麼,帶著畫像和雲初返回衙門。

走之前,雲初還對客棧掌櫃的道,“給我留間房。”

她住了三天,只付了定金,還沒有付房錢呢。

只是她是被刑部衙差帶走的,客棧掌櫃的不敢要房費。

對於雲初還要回來住,客棧掌櫃的是挺高興的。

能被放回來,說明雲初沒問題。

一個沒問題的客人,客棧自然歡迎至極。

回了刑部後,衙差把畫像交給刑部尚書過目。

刑部尚書沒能從畫像上看出什麼不對勁來,衙差不說,刑部尚書哪會想到這畫像是雲初臨時畫的?

不是畫技高超,哪能這麼小會兒就把畫像畫好了?

刑部尚書看著雲初,雲初道,“尚書大人別這麼看著我,我真的不認識什麼錢大人,我給他送飯菜的時候,還把他錯記成了李大人……。”

這一點,刑部獄卒能作證。

之前是隨口說的,這會兒對雲初算是個人證了。

雲初只是收人錢財,替人送飯,刑部尚書也沒有確鑿證據懷疑她有問題,便只能放人。

雲初還不怕死的來了一句,“我還能給人送飯菜嗎?”

刑部衙差都覺得雲初欠揍了。

這都送出事來了,她還要繼續送,膽子真肥。

不過這也說明人辦事可靠。

刑部尚書擺手道,“你可以走了。”

本站所有小說均來源於會員自主上傳,如侵犯你的權益請聯絡我們,我們會盡快刪除。
上一頁 報錯 目錄 下一章
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
Copyright © 2025 https://www.hxsk.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