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應堂來到隔壁的房間,見了常寧等人,正要開口,卻被常寧擺手止住了。
不僅是馬應堂看出了問題,就是外間旁聽的常寧等人,也都從張雲平的口供中聽出了問題。
張雲平負責的是“只認車不認人”,明明要害的是市長常寧,卻把智慧控制器裝在付書記方紅軍的車上,那麼,他是如何讓常寧坐上方紅軍的零零零二號車的?
省公安廳顧問李正明終於抬起頭來,緩緩的說道:“我們首先要確認,張雲平說的是不是實話?”
“是的,這是關鍵,他的口供如果有問題,我們就會誤入歧途,如果是真的,我們就有正確的偵破方向了。”省公安廳付廳長姚元坤點著頭,同時看向了常寧。
常寧轉而看著丁一龍,“一龍,在場的人,你是最瞭解張雲平的了,你有什麼看法?”
“我看他說的是實話,張雲平這個人,雖然嗜酒好賭,並因此弄得妻離子散,但卻始終保持著軍人的氣質,他『性』格特別爽直,肚子裡藏不了秘密,上次馬局為了偵查東城區地下賭場的事,讓我找他打探賭場的情況,他明明看出了我的用意,也不怕組織知道後會處理他,竟把什麼都告訴了我……所以,我認為他說的是真的。”
馬應堂也說道:“我也認為他在說實話,有一個細節,你們都注意到了吧,我剛才問他:‘老張,不對吧,你要害的是常市長,應該把那玩藝裝在他的車上,可你把那玩藝裝在方付書記的車上,這不張冠李戴嗎?’他楞了一下,他的回答是:‘這我不管,反正讓我那麼幹,我就那麼幹,我只認車不認人。’……當時,我就想到,他不是在說謊話,因為他確實是只認車不認人,而且這個‘只認車不認人’讓他也很困『惑』,所以才楞了一下,而且,他所有的口供,都和我們已掌握的情況相吻合。”
“我看,就按他說的全是真的,沿著這個方向往下查吧。”常寧下起了結論。
確定一個案子的偵破方向,是順利破案的關鍵,在場的人,個個都明白,常寧主動拍板,就是說萬一錯了,責任也由他來負。
李正明說道:“那我們就可以以此推斷,這個案子的實施者,不只張雲平一個人,應該還有另一個人,張雲平只負責在車上按裝智慧控制器,也就是隻認車不認人,而還有一個人,負責完成換車這個環節,也就是要設法讓常市長坐上方付書記的車。”
“李雷。”丁一龍脫口而出。
六月三十日那天早上,丁一龍也早早的上了班,他看見方紅軍的司機李雷,先找鄭風提出換車的。
眾人一齊扭頭,看向了輪椅上的鄭風。
鄭風搖著頭道:“不會吧,不可能是李雷,絕對不是。”
“沒讓你來下結論。”常寧瞪了鄭風一眼,重新坐回了原位,“你說說六月三十日早上,李雷找你提出換車的過程。”
鄭風想了想,說道:“我記得,那天早上我開著越野車到了市委大院的時候,大概是六點五十分左右,李雷已經把零零零號車開出來了,當時,比我早到的還有老王、老劉和小陳他們,小陳手裡還拿著油條和牛『奶』,我停車下車,李雷就走過來說,鄭哥,今天我跟你換車開,我問為什麼啊,他說,常市長去的是上安縣,只有五六十公里,
又都是平路,方付書記去的是南寧縣,有一百三十多公里,一大半是山路泥路,我笑著問他,是不是心疼車了,他不好意思的說,跑了才兩三千公里的新紅旗,我又第一次跑南寧縣,萬一磕著碰著了,怪心疼的,我說行啊,等常市長來了我問問,他笑道,常市長出門,從不計較坐什麼車,還不都是你鄭哥在當家麼,我說好,換就換吧……就說到這裡,領導你就來了。”
姚元坤問道:“小鄭,你們以前經常換車嗎?”
“那倒沒有,以前李雷常向我借常市長的越野車開,都是我不出車的時候,象這回兩位領導同時出門,互換座駕,還是第一次。”
姚元坤稍作沉『吟』,向著常寧說道:“常市長,我建議一面繼續審訊張雲平,一面接觸一下方付書記的司機李雷。”
涉及到方紅軍,常寧稍微猶豫了一下。
“好吧,丁一龍,你馬上把打電話給方付書記,把這裡的情況跟他說明一下,然後請他帶著李雷一起過來。”
半個小時以後,方紅軍帶著李雷來了。
“接觸”地點換到了市公安局小會議室。
方紅軍把常寧拽到會議室的門外,小聲說道:“他們是不是瘋了,李雷怎麼可能做這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