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進了新家,東姝也終於有了自己的空間。
韓芳草十分大方,再加上王永年還小,所以就把西一間分給了東姝。
雖然房間真不算是太大,但是至少,終於是自己的獨立空間。
終於不用在一個房子裡,聽兩口子關於生命的樂章了。
因為分了家,因為起了房子,因為手裡如今真沒錢了。
所以,王志民不得不下地,韓芳草也終於不偷懶了。
如今掙多掙少都是自己家,再偷懶,那就得扎脖子喝西北風去。
所以,韓芳草最近十分勤快。
王志民也勤快,只是他的勤快其實是……
建立在吃肉的基礎上。
東姝在他眼前吊了一根葫蘆卜。
東姝承諾,王志民每天的工分在8工分以上,那麼晚上家裡就可以吃肉。
王志民為了這一口肉,天天都老實的拿著工具去上工,再也不像以前那樣,翻個地,除個草還不如一個女同志。
王志民的改變,一天兩天大家還看不出來,可是時間久了,大家也便看出來了不同。
這麼一看,覺得分家其實也沒什麼不好。
至少,從前懶貨一樣的王老四,如今都知道好好幹活了。
拿著鋤頭,頂著太陽的王志民心裡苦啊。
我想幹嗎?
我也不想幹啊。
可是每天不夠8工分,他回家真的就只能聞著肉味,喝著菜湯。
韓芳草性子辣,王志民本身就喜歡她,再加上也怵她這個性子。
所以,家裡王志民其實說了不算。
韓芳草不給吃,他也不敢硬搶啊。
所以,為了吃肉,衝鴨!
東姝最近的日常,都是一早上3點左右起來,然後摸著黑進縣城。
因為山路大約要走一個多小時。
所以,進了縣城,黑市裡其實就活動開了。
東姝一開始找不到地方,摸了幾天總算是摸到了地方。
說是黑市,就是人比其它地方稍稍多一些。
大家要麼手裡拎著筐,要麼身上揹著筐,在街上稍稍晃一下。
晃的時間稍一長,大家就明白這是一種訊號了。
東姝來觀察了三、四天,然後便知道,自己的學費要怎麼樣掙了。
如今有了自己獨立的空間,想弄點什麼,知道的人也很少。
家裡兩個人,韓芳草聰明,自己不需要向她掩飾什麼。
王志民懶是懶,但是在前面吊著一點吃的,他就能跟著走,不會多問。
王永年是自己最佳小迷弟,所以不需要擔心。
看著時間已經進入了八月中旬,東姝知道自己得加快腳步了。
不然的話,時間來不及了。
得趕在九月之前,把學費湊夠。
雖然一共也沒幾塊錢,但是之後住在學校吃飯的費用,也是需要掙出來的。
不然的話,家裡真沒錢供她唸書。
八月的天十分熱。
林子裡更是悶悶的。
東姝揹著筐,手裡拿著鐮刀正常的向前走。
結果,剛走到一片林子裡的時候,卻是本能的停下了腳步。
不對!
雖然林子裡聽不出來什麼聲音,但是東姝感覺到了危險。
而且地上……
有腳印。
雖然不深,再加上最近兩天沒下雨,其實踩在林間的腳印,真不太容易看出來。
但是東姝來的這一片,已經是山半腰還要高的地方,平時村裡人輕易不會過來。
這一片每天的腳印數都是有數的,都是自己踩的一些。
可是,此時東姝在前面的草葉上,看到一個陌生的鞋印。
雖然只有小小的一塊,但是還是看到了。
嫩綠的葉子上,一點淺灰,不仔細看還真不容易看到。
東姝握緊了鐮刀,心裡提高了幾分警惕。
不是野獸,而有可能是人。
但是,有的時候,人比野獸還要可怕。
人心,才是最讓人捉摸不定的東西。
東姝悄悄的向前接著走。
不遠處,似乎有樹輕輕的晃動了一下。
並不明顯。
但是東姝聽到了沙沙的聲音。
如今夏日,林間沒有風。
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