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七章 七年後(1 / 2)

小說:戰國野心家 作者:最後一個名

逢池會後七年。

這一年在極西之地,正值奧運之年,一名裁判親自上場,獲得了賽車比賽的冠軍。

而在萬里之遙的中原,也發生了一件類似於裁判上場的事……掌握著輿論權和義還是不義裁定權的裁判墨家,指責越國不義的種種行為,兵力雲集,大有誅不義之意,越王遣使哀求不要判罰他們不義,然而似乎並沒有用,大量的軍隊開始向淮河集結。

天下或有諷者曰:越國之不義,不在其不義,而在秦伐西河、趙戰中山、楚王薨而王子亂,大戰再起,各國無暇,是故越不義。若不然不義之事早有,何以非要今日才說?

這一年,彗星劃過天空。

二十年前天下人都以為那是一種預兆,而今日泗上卻在一邊準備著戰爭,一邊利用這個難得的機會用望遠鏡觀測,鉅子說,那不過是個冰球,尾巴是被太陽吹出來的,那些用望遠鏡觀測的各色人全信不疑。

不過天下大多數人還是覺得,這是一場預兆,一場天下即將大亂的預兆。

江南,七閩郡,閩中縣。

七閩者,古已有名,所謂夏官之責,辨其邦國﹑都﹑鄙﹑四夷﹑八蠻﹑七閩﹑九貉﹑五戎﹑六狄之人民。

七閩非越,歷史上越國亡國之後才開始大規模南遷,而此時越國已無南遷的機會。

閩中縣這些年已然是一大港,甚至會有遠行至數千裡之外貿易的船隻在此停泊,加上前些年有人從這裡尋找到了通往日出之島的新航路,每年這裡都會聚集極多渴望著發財的人。

如今墨家的道義越發讓這些渴望發財的人喜歡:只要不是強取豪奪、只要不是妨礙他人之權,那麼利己就是利他,多賣出一些貨物就等於使得做工作坊主人多賣出一些,既發了財,又合於道德,自然喜歡。

閩中的港口上立著一座石像,石像有個很明顯的特徵,一隻眼帶著眼罩。

石像所代表的人沒死,當年從這裡找到了通往日出之島的新航路後,立下了大功,他便主動提了個要求——給他立個石像,要流傳千古。

在這裡謀求發財的人也對這尊石像很尊重,不只是給了他們一個發財的機會,更因為這個人命很大……大到參加過到印度的探索,發起了尋找通往產銅金銀島航線之事並且成功了,居然還沒死在海上,這樣命大的人當然值得尊重,或許也能給自己帶來一些好運氣。

石像就立在了碼頭上,此時碼頭上人們正在忙碌。

這裡既是番禺通往越地的必經之路,又是東航到金銀銅島的之地,南來北往的貨物多經於此。

此時尚無海盜,因為周邊的發展程度太低,墨家幾乎壟斷著所有的對外貿易,做海盜沒有敵對國勢力扶持難以立足。

再加上銷贓也是個問題,除了躲到諸夏九州,別處還是窮山惡水原始時代,又無處可躲。

在閩中對面的大島上倒是有幾個居民點,但那裡也不是法外之地,而且就算是那幾個居民點也是半求著、半用免稅自治的方式逼著一部分人去的,若不然這年月誰往外面跑?

如今的貿易最賺錢的,其實還是人口,各種利用中原先進的耕種技術組織起來的大型的種植園需要勞動力,諸夏九州之內又嚴禁這種行為,法律嚴苛,一些商人便鋌而走險從更南邊弄。

雖說經過公證都是契約長工,沒有奴隸身份,可能不能活十年都是兩回事,活下來之後也就是分到一塊土地,僱傭他們十年的莊園主給一些農具,就此兩清,長工們也獲得諸夏的公民權,但一般情況他們很快就會淪為赤貧,然後去作坊做工或者再度進入到大的種植園中當僱工。

實際上關於這種貿易,在萬民製法大會上也討論過。

持反對意見的人認為,此事有害於民,就算不是自己捕捉的,那也是煽動當地邦國互戰而捉,有悖於天下之道義。

持支援意見的人則認為,此事有利於民,首先可以使得天下的財富總和增加,使得民眾可以買到更便宜的糖、糧食以及各種急需的礦產。

其次,這些持支援意見的人認為,既然樂土是分九重的,那麼那些尚且刀耕火種使用石器的人,應該用最快的速度走到下一重樂土之中,而長工貿易正是一種最為有效的手段。

再三,如果要教化,需要更多的人力和錢,那麼就要加稅,否則的話誰人願意去那種地方教化呢?再說諸夏九州尚且幹部不足,權衡之下,事有輕重緩急。

最後更說,這是讓他們步入文明最為快捷有效而且不用加稅的辦法,還能夠使得民眾得到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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