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契斷,人已死,卻不意味著復仇已經結束。
只要墨者不死,這些人的後代仍有機會復仇。
血親復仇以一次為限的意思,並不是只能殺一次,而是以先殺者之死為終結。
可駱猾厘不在乎,也不可能做出如那人所說的一般殺了他那個不知真假所謂的三歲兒子。
爭鬥不過片刻,駱猾厘手段兇殘,正合威風凜凜四字。
在場諸人常見廝殺,卻也被他震撼。
公造冶心道:“駱猾厘與人鬥,總是如此難看。若孟勝在此,以他君子之劍,定能將這比試做劍舞,贏得眾人稱讚,雖殺人亦美……”
他自想著,臉上卻不動聲色,見多了市井爭鬥、軍陣廝殺,又知道駱猾厘和自己相差太遠,竟也提不起看的興致。
只覺駱猾厘殺人不美,但剛才講到道理卻很合,衝著當初只見了一面就覺得此子可教的六指道:“他說的道理是對的,你可學學。”
駱猾厘站在那喊了幾聲,見暫時無人應,回身撿起死人的劍,用手指一彈看了看劍脊,朝著六指擲過去道:“這劍雖不如公造鑄弄出的好,但也湊合的用,你也可以把你的木劍扔了。”
他講理、殺人、折契、問詢、送劍一氣呵成,旁若無人,竟也無人敢說什麼。
那些巫祝子嗣徒眾雖比只能做徒卒的民眾要強一些,可與剛才死掉那人卻相差不多。只見這個叫駱猾厘的、自稱劍術在墨者之中排不到前的人頃刻殺人,手段兇殘,哪裡還敢應?
不少人兩股戰戰,手中的劍仿有千鈞重,被一震便再無戰心。
原想著殺幾名墨者,讓墨者以後不要如此兇狠。雖然以後可能再不能掌祭祀事,但靠著這些年積攢下的錢財田產也可成為本地大族,只要不離開、墨者不再想趕盡殺絕就好。
哪想到這些平日好似不動刀兵只知行義的墨者,稍微露出的獠牙竟也如此兇殘?
駱猾厘於臺上已不耐煩,吼道:“要麼認輸撤回死契,要麼便戰,不戰也不輸,這算怎麼回事?”
他聲音極大,喊得已經破音,就是為了震懾眾人。昔年在市井殺人的時候,遇到仇敵眾多,也往往用此手段先殺一人讓對方心散。
這一聲吼出,頓時有幾個人嚇得拿捏不住劍,叮噹落地,還有幾人竟尿了出來,空氣中一股騷氣。
駱猾厘已然不耐煩,衝著之前主持復仇事登記的小吏喊道:“他們既不戰,便把朱契給我,我隨意抽選一個!先生帶我們來這裡,是來行義的,哪有許多時間?”
小吏見了剛才的場面,聽他這樣一喊,哪敢不從,顫抖著將一堆朱契遞過去,駱猾厘隨手抽了一片,叫了一聲名字。
被叫到名字那人臉色慘白,正配上身上的喪服,雙腿顫抖不停,更叫人可憐。
其餘人中有幾個轉身想跑,可是那些身著皮甲、面色如石、一言不發的幾十名墨者持劍站在那裡,一動不動,竟似根本不在意臺上的死人事,只當平常。
他們都是些死不旋踵的人物,守城門之時更是需要一股無令不退的勇氣,只是死了個人,於他們眼中根本算不得事。
一手促成此事的大族之內,蕭杞之後,面露驚色。
本以為墨者只是一群靠著口舌做一些奇怪行義舉動的人物,哪裡會想到這些人中竟有如此好手?
只想著一個年已七十、禿頂少牙的老頭,又無爵位又無封地,手下之人只怕都是些木匠骨匠之徒。
可哪想到這個禿頂少牙沒有爵位封地的老者,竟能聚集如此之多的可稱勇士的人物?
再者之前,他們認定墨者實力不濟,否則何必早不動手?
他們哪裡知道,在三晉的鄴城也曾發生過類似的事、在遙遠的秦地後來變法時也發生過類似的事,只是不管治鄴還是治秦,背後都有強大的國家暴力機器做後盾。
西門豹可以去了便殺人也不用擔心難以立足,因為他背後站著一個已經初步變法擁有武卒的魏,殺他便相當於和整個國家機器作對。
秦人變法可以成功,也是因為藍田大營有一支國君能夠掌控的軍隊,不服者殺,反對者死。
墨者卻不能這麼做,因為他們所能依靠的只有半年前還不存在的民心和信任,所擁有的只是一個行義和不少賦稅的信約。
並不是怕他們,只是怕做的短時間內無法贏得民心。至於這些誤認為墨者怕他們的人,在這些墨者眼中,不過只是可以隨時踏過去的枯骨。
況於這次民眾相聚於此,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