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齊國的路(二)(1 / 3)

小說:戰國野心家 作者:最後一個名

田和早就讀過這些東西,對於管仲的回答曾經頗為不以為然,覺得這明顯不對,怎麼可能會把奪取變成給予?甚至讓民眾欣然地願意去這麼做?

等到泗上墨家開始發跡之後,田和更加不解。

泗上土地稅,之前是十五稅一,後來變成十二稅一,那墨家是從哪弄出那麼多的糧食支撐各種活動的?

他當時就想到了管仲的這句話,然後苦苦思索,謀士們也各自猜測,直到不久前他才終於明白了墨家的東西到底是從來的。

的確,墨家的土地稅收到很少。

但是,墨家賣鐵、賣鹽。

墨家沒有『逼』著民眾買鐵、也沒有比這民眾買鹽,民眾覺得用糧食換鐵器、換鹽天經地義,總不能說不給糧食就得到了鐵器。

墨家的鐵是專營的,或者說是放開市場競爭的,但是墨家冶鐵的手段遠勝於時代已有的塊鍊鐵技術,沒有一個商人有能力和財力與龐大的數萬人的、擁有整個泗上的墨家抗衡和對抗:要麼合作,要麼破產。

於是泗上看上去十五稅一,實則每年民眾為了支付各種日益發展的手工業品付出了極多的糧食。

按照田和的理解,這正是“不見奪之理”,墨家沒有開重稅,也沒有『逼』著民眾去買那些手工業品,卻導致大量的財富和糧食集中到了墨家手中。

不見奪之理,也就是後世所謂的“把鵝『毛』而不讓鵝叫”,如何能夠做到這一點,這是很深奧、但是在百年前齊國就已經開始在討論的內容。

等想明白了這一節,田和渾身冷汗,便又仔細去看那些百餘年前的東西,想知道到底該怎麼做。

於是他終於看懂了。

“故五穀粟米者,民之司命也;黃金刀布者,民之通貨也。先王善制其通貨以御其司命,故民力可盡也。”

府庫想要豐盈,要明白兩個道理。

而其中的關鍵,就是“黃金刀布者,民之通貨也”,也就是說,貨幣,只是一般的等價物,真正善於治國的人,需要利用這些一般等價物,調控市場,使得府庫獲得君侯想要的東西。

是謂:君有山海之財,而民用不足者,皆以其事業交接於上者也。

國君要打仗,手裡要有糧,但是國君手裡一定要有糧嗎?一定要徵嚴苛的土地實物稅才能積累糧食準備打仗嗎?

管仲給出的回答是不需要,需要繞一個圈,利用好“民之通貨”,想要糧食未必非要徵收嚴苛的實物土地稅,而是利用君主的“山海之財”,獲得貨幣,而民眾缺乏貨幣,自然會大量地出售糧食以換取貨幣。

那麼又該如何控制貨幣的價格呢?既然認為“黃金刀布者、民之通貨也”,認為錢本身只是一種等價物是可以『操』控價格的,那麼總有辦法可以『操』控。

管仲認為“三幣握之則非有補於暖也,食之則非有補於飽也,先王以守財物,以御民事,而平天下也。”

也就是說,黃金和錢的作用,就是個等價物,只要是等價物,就是可以『操』控的。換而言之,一鍾粟米值多少錢,那是以錢來做等價物;換過來一塊黃金值多少粟米,那就是用粟米做等價物,所以錢這東西不是生來就有著神聖『性』的。

他雖然沒有解釋黃金為什麼天然是貨幣,但卻在這個時代就理解了等價物的概念,並且提出了“『操』控物價”的想法。

對此,管仲舉了一個例子。

“今人君籍求於民,令曰十日而具,則財物之賈什去一;令曰八日而具,則財物之賈什去二;令曰五日而具,則財物之賈什去半;朝令而夕具,則財物之賈什去九。”

這只是個極端的假設例子,但放到後世兩千年後的明代實行貨幣稅的那些『亂』象,正可以對照解讀:

想要讓金屬貨幣在某個時間段內貶值,只需要將實物稅變為貨幣稅,比如現在大量徵收貨幣稅,那麼短期內實物的價格就會下降,因為人們需要儘快將自己手中的實物換為貨幣,這就可以使得擁有貨幣的人,獲得更多的財富:管仲認為憑自己的手段,齊桓公定然是齊國第一有錢的;而後世當然這就是商人大地主可以借收貨幣稅的時候大肆斂財的時候。

而齊國實際上並沒有大規模地實行貨幣稅,甚至於實物稅還在努力地和勞役地租進行戰鬥。

這種理論推測出來的東西,沒有考慮到貨幣稅和貨幣流通之後帶來的租稅貨幣化、短期高利貸、繳稅期富商壓價等問題,但理論需要的是不斷彌補,此時齊國已有這樣的想法,實際上已經頗為難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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