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不會將來也玩兒搖滾吧?(1 / 1)

在五道口,最常見的是大學生和追夢人。 那些追夢人大多是搞音樂的。 一九九七年,是個搖滾年。 很多年輕人都在玩搖滾。 在五道口有一家追夢酒吧,幾乎天天晚上有樂隊在那裡駐唱。 經營酒吧的是個留長髮的青年。 任志濤喜歡搖滾。 一天晚上,他告訴那立文那裡有一場小型音樂會,拉著她一起去看,說是去見見年輕人的熱血。 年輕時的那立文並不喜歡搖滾樂,她認為那只是一些無聊的年輕人荷爾蒙旺盛的表現。 那些年輕人奇裝異服,穿著皮衣皮褲,燙著爆炸頭,身上掛著各種閃光的配飾,在舞臺上閉眼嘶吼,跟瘋子一樣。 她一直喜歡的是菜花哥型的歌手,斯文儒雅,帥氣有型。 但是,歷經風雨之後的她,反而開始喜歡上了搖滾樂。 當然了,她是個長情的人,菜花哥始終是她喜愛的歌手。 所以,任志濤一說去酒吧聽歌,她欣然同意,還把兒子陽陽一起帶上。 在追夢酒吧,當老闆做自我介紹時,那立文一怔。 這人認識啊。 當然,是在電視上。 他那一頭標誌性的爆炸頭,一直留到老。 在那立文的印象裡,當他是個搞笑的音樂人。 卻沒有想到,這人年輕時居然也是玩搖滾的。 在追夢酒吧裡,她看到了許多後來很有名的搖滾歌手。 比如,那個最愛問“你有什麼夢想?”的旺仔。 年輕時的他長得很清秀,帶著一身傲氣。 這大概就是他吸引無數漂亮女孩子的原因吧? 沒幾天,追夢酒吧換人了。 那立文非常惋惜,她還沒有看夠那些未來大拿在此演出呢。 要知道,以後再看這些大拿的音樂會,可是要花巨資的。 還是在很遠的看臺,只能看到一個模糊的影子。 現在,只花幾十塊錢,就能近距離與他們接觸,機會多難得。 真得真得非常遺憾。 陽陽跟著看了幾次搖滾樂,開始喜歡上了。不但成天在家裡仰頭扭屁股唱歌,而且還嚷嚷著讓那立文給他買吉他。 那立文有點傻眼,這孩子將來不會也玩兒搖滾吧? 那可不行! 堅決不行!! 她是想要為國家培養一個科學家的。 至於彈鋼琴唱歌,只能作為業餘愛好。 搖滾青年,大多是憤世嫉俗的無力吶喊。 她可不想培養一個“憤青”。 於是。 那立文自己報了國畫班,天天帶著兒子去畫畫,企圖薰陶他能靜下心來坐住板凳。 陽陽果然還是遺傳媽媽的基因多一些,他很喜歡畫畫,很快便沉浸其中。 那立文很欣慰。 哪怕是每天要洗更多的衣服,家裡的牆壁滿是兒子的塗鴉,她也開心。 黎明給那立文找來的經理人老張非常能幹,冰棒廠的管理基本上不用她去操心,一切事宜他都能處理好。 那立文大方地把冰棒廠的收益分給老張二成,他的幹勁更足了。 五道口的場地有任志濤和侯耀陽在積極運作。 那立文徹底成了甩手掌櫃。 她每天就是帶著兒子上音樂課,上畫畫課,再上武術課。 這些課程她都是報的雙人課,母子二人一起學習。 有著媽媽的陪伴,陽陽學的很認真也很開心。 所以,小孩子最重要的還是陪伴。 趙亞男的兒子小豆子已經上一年級了。 按理說陽陽的年齡也夠了。 但是,那立文不想讓他過早地去內卷。 那麼早步入社會沒必要。 快樂童年更重要。 晚上一年又何妨呢。 大姐那立思早早把天天送到學校上學。 天天六週上一年級,比同學小一歲,人長的又小,在學校總受欺負。而且,課業負擔很重,天天在上一二年級時,幾乎天天哭,早上上學哭,晚上寫作業哭,一點不快樂不說,早早就開始厭學。 那立文看得很難受,她決定讓兒子滿七週歲再上學。 反正現在陽陽已經學會了拼音,認識一千多字,比一年級小朋友認識的還多呢。 帶拼音的兒童讀本,陽陽現在都能自己去讀,根本用不著那立文讀給他聽。 這不就行了。 至於數學,那立文一點不擔心。 上輩子兒子的數學超級棒,這輩子還能差嗎? 每天上完課,剩餘的時間,那立文要麼帶陽陽去圖書館泡上一天,要麼帶著他四處遊玩,閒適的很。 任志濤見到她就嘮叨:“把兒子送幼兒園去吧,你乾點正事。” 那立文:“我幹正事呢,陪兒子是最大的正事。” 任志濤:“陽陽應該和小朋友在一起。” 那立文:“陽陽每天都和小朋友一起玩兒呀,等他們放學回來後。” 任志濤:“他不羨慕小朋友們在學校的生活嗎?” 那立文搖頭:“他又不是沒上過幼兒園,怎麼可能羨慕,別的小朋友羨慕他都來不及。”本小章還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精彩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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